【 — 初一语文总结之抒情方式】,抒情,即表达情思,抒发情感。 指以形式化的话语组织,象征性地表现个人内心情感的一类文学活动。
抒情方式:直接抒情,间接抒情,哀景乐情。
第一人称亲切自然,能自由表达思想感情。给读者以真实生动之感。如《我的老师》《故乡》
第二人称便于面对面地交流。便于抒情,加强感染力,有呼告的效果。这种写法像是“我”向“你”诉说衷肠,一下子把“我”与“你”的距离拉近了,也把读者和主人公的距离拉近了。
读时令人倍感亲切,如《周总理,你在哪里》第三人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比较自由灵活地反映客观内容,而没有第一人称写法所受的限制。如《谁是最可爱的人》采用第三人称写法,自由、灵活地选取三个典型事例从不同侧面集中表现了志愿军战士最本质的思想感情。
夹叙夹议:叙述是基础,议论是升华,事理结合,让读者由表及里,认识更深刻。
总结:抒情方式具体来分又可分为借景抒情法、触景生情法、咏物寓情法、咏物言志法、直抒胸臆法、融情于事法和融情于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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