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他身上打满了孔孟之道的烙印,虽劳苦了半生,但却一事无成,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封建旧思想和剥削阶级的恶劣习惯在他身上都可以看到,形成了他好逸恶劳、自命不凡、轻视劳动的坏习气,虽贫困潦倒,但满口之乎者也,信奉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所以他成为“站着喝酒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意味着他地位低下。“穿长衫”又言其自命清高。他不肯和劳动人民融合在一起,回到人民中间来,从而看出儒家思想中的等级观念在他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作为一个纯个体的人,孔已己不是孔已己自身,而是受人牵制,人人摆布的客体。对于他人来说他是“这样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丧失了其存在社会的价值,而这种价值的丧失,因为他丧失了他自己,他的意识是封建的礼教教义,“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
“窃书”与“偷书”对他来说有着本质的差别。他的贫困境遇,造就了他的迂腐、可怜、可悲。所以说孔已己的死是科举制度决定的,这个制度的腐朽本性,已经深入孔已己的灵魂深处,孔已己只能作它的殉葬品!
孔乙己的双手在文中有四种特殊用途:抄书,偷窃,写服辩,代脚“走路”。课文对孔乙己双手特殊用途的描写,贯串着故事的始末。孔乙己“身材高大”而且“写得一笔好字”,按常理谋生是没问题的。但是,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对孔乙己的毒害,使他养成了鄙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作者对孔乙己双手的描叙,深刻地表现了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
线索之四,孔乙己与“书”:读书——抄书——偷书(窃书)
孔乙己是一个深受封建教育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愁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而且好喝懒做,虽然“写得一笔好字”,但不愿以自己的劳动(替人抄书)去争取生存,最后连温饱都不能保障,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小说描写的情节基本上是围绕“偷书”展开的:由“偷书”引出的笑,表现了社会环境的冷漠;“偷书”还是孔乙己挨打,最终致死的直接原因。更具有悲剧意义的是,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残酷地打折了孔乙己的双腿,断送了孔乙己的活路。这些在前文已分析过,这里就不再多讲了。
以上四条线索浑然一体,全面而丰富的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有力的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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