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石砚的
清·张英王士祯纂《渊鉴类函》卷二九二《人事、品藻》载引《事文类聚》所记,北宋熙宁间,苏颂在杭州做官,朝官梁况之通判明州,路过钱塘,与苏颂会晤。苏颂“一见异之,待遇甚厚,既别,以砚遗之曰:‘留为异日玉堂(翰林官署)之用’。”后来梁在翰林院,“宣诏草制”(宣命起草皇帝的命令文书,为翰林学士之职),恰巧他用的石砚,就是苏颂赠送给他的那一块,而起草的制书,又恰好是受命苏颂为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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