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的
旧时称有武技而受雇于权势或豪富、专为其主驱使厮打的人。《明史·沈希仪传》:“其酋杨留者无所归,率党千余人诣宾州,词语大全,应募为打手。” 《明史·兵志三》:“其不隶军籍者,所在多有……而嵩及卢氏、灵宝、永宁、并多矿兵,曰角脑,又曰打手。”后指豪门地主恶霸所豢养的打架行凶、横行不法的家丁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