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戟的
唐朝规定,三品以上的官吏允许在门前立戟为仪仗,以示荣宠。《旧唐书·韦斌传》:“加银青光禄大夫。斌受五品(应作从三品,《唐书》误)时,兄陟为河东太守、堂兄由为右金吾将军,绦为太子少师,四第同时列戟,衣冠罕比。”后世遂用列戟来比喻权贵之家。李白《忆旧游》诗:“朱门拥虎士,列戟何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