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桩钱的
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月桩钱者,自绍兴二年冬始。是时淮南宣抚使韩世忠驻军建康,宰相吕元直、朱藏一共议,令江东漕臣月桩钱十万缗,以酒税、上供、经制等钱应副。”这种加征的税项因为是按月桩办钱物,故称为月桩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