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竖为虐的
《左传·成公十年》载,晋景公得了重病,派人请了秦国名医缓前来治疗。医生还没到,景公就梦见两个小儿说:“彼,良医也,惧伤我,焉逃之?”其中一个遂说:‘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缓至,看过景公病说:“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 “二竖为虐”,二竖,两个小儿。用作病不可治的典故,也称“病入膏肓”。《晋书·王戎传》:“戎性好兴利,每自执牙筹,昼夜算计,恒若不足,而又俭啬,不自奉养,人谓之膏肓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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