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庄绝缨的
汉·刘向《说苑·复恩》载,春秋时期,楚庄王赐群臣饮酒,日暮酒酣,恰巧烛灭。有个人趁黑暗时拽美人的衣服,而美人则扯断他的帽带,以此请求楚王处置那个人。但楚庄王不但不处置,反而下令说:“今日与寡人饮,不绝缨者不欢。”群臣百余人,都扯断自己的帽带。二年之后,晋楚发生战争,那个人儿次冒死冲在前面,以报楚王不加罪之恩。后比喻保护酒后失礼的臣下和誓死报效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