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的
陆游《老学庵笔记》载,田登是宋朝的知州,他妄自尊大,不许别人触犯他的名讳,就连与登字同音的词也在禁止之列,州人只好把“灯”叫做“火”。到了元霄节放灯,他手下官吏出告示也只好写上“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弄得百姓啼笑皆非。后成为“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典故,用来讽刺专横独霸,以强凌弱的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