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玉律的
汉·扬雄《剧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条。”李善注:“金科玉条,谓法令也。言金玉,贵之也。”原是形容法律条文象金玉一样贵重,现多指不可改变的法令规章或信条。唐·陈子良《平城县正陈子干诔》:“爰参选部,乃迁平城,金科是执,玉律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