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卿的
《北齐书·袁聿修传》载,隋代袁聿修历官北齐、北周及隋,为人清廉,不受馈赠。“在尚书十年,未受升酒之馈。尚书邢邵与聿修旧,每于省中语戏,常呼聿修为‘清郎’”。后聿修以太常少卿出使巡省,经由兖州,邢邵时为兖州刺史,别后送白细?为信,幸修退还不受。邢邵亦作书致歉,谓:“弟昔为清郎,本日复作清卿矣!”后因以“清卿” 为清廉官吏之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