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 眠 简史(廖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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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第一个发明催眠术的人是谁,已经不可考了,但是从很多蛛丝马迹,我们可以推论得知,在催眠术还没有经过现代化的学术研究之前,古人就已经开始运用了,而且成果斐然。
十九世纪在希腊出土了一些称为「许愿碑」的石碑,就刻有公元前四百年使用催眠术的记载,包括治疗方法、对于神赐此法的感谢辞,那时没有催眠术之名,把这种以暗示为主的治疗视之为神恩。
生于公元前五二○年左右,巴曼尼德斯(Parmenides)写过一首诗歌,描述女神接引他进入冥界,接受教导,详细描述世界的实相,并指出世界只是个幻象。
巴曼尼德斯是一位「先知医治师」(Latromantis),是转换意识状态的能手,是孵梦的专家。那时候有一个秘密传承认为:「人不向下走就无法向上走,没有经过地狱就到不了天堂,不经过死亡人就无法重生。」
从这观点看,催眠治疗正是走入冥界再回返人间,获得再生力量的旅程。
古代的埃及祭司相信当人处于出神状态下(Trance,或译恍惚状态),疾病就容易痊愈,因为有利于神的力量进入人体,驱逐邪恶的力量。
中南美洲的土著懂得利用药草、歌咏、围绕筹火跳舞,集体进入出神状态,然后祈请神谕、消灾、治病,这也与催眠术相通。
中国民间流传一种「观落阴」的法术,可以引导阳间的人进入阴间探访逝去的亲人,法师会焚香、摇铃、念咒,引导参与者进入出神状态,也会给与语言引导,参与者对于阴间应有的景观事先也都有所认知,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催眠术。
台湾的民间信仰里,有许多乩童作法的活动,当乩童进入恍惚状态后,可以忽视身上的伤痛、传达神明旨意、指引信徒迷津。乩童都是善于进入转换意识状态的人,我曾经找乩童来催眠过,可以说,他们是催眠敏感度高的族群。
催眠术的科学研究始于十八世纪后半期,维也纳医师梅斯梅尔(Mesmer, Franz Anton 1734-1815)。在他于1766年发表的博士论文《行星对于人体之影响》中,认为行星力可藉由一种看不见的微妙流体的传导,而影响人类的健康。
1775年,他修正自己的理论,提出「动物磁力说」(animal magnetism),人体内有一种动物磁力,此磁流分布不适当就会产生疾病。藉由治疗者的手部接触,使磁流流入受治疗者的体内,调整磁流,而治疗疾病。这套程序被称为梅斯梅尔催眠术(Mesmerism)。
依据这个理论,他在诊所内设置了类似降灵会的治疗过程,几个受治疗者在昏暗的室内,围坐于一个放满铁粉或溶液的大木桶四周。木桶的桶盖上插有许多铁棒,受治疗者手握铁棒或接触患部,静静等待。
不久,屋里响起缓慢动听的音乐,梅斯梅尔身着丝袍,手持铁杖出现,来回穿梭于受治疗者间,以手或铁杖接触患者的身体。于是,受治疗者开始出现各种不同的反应。通过这种这种方式,病人的治愈率非常高。他在法国巴黎以此法治病,名噪一时,连当时的法国王后玛丽都热衷于此。
1784年,路易十六任命一个由科学家与医生组成的委员会,负责调查梅斯梅尔治疗法的真相。委员会的报告否定了梅斯梅尔的「动物磁力说」,将他的治愈案例归因于受治疗者的想象,即自我暗示的效果。梅斯梅尔的声名自此一落千丈。虽然他从未意识到自己是以催眠术治疗疾病,但他确实在催眠术史上占有先驱者的重要地位。
同样在1784年,梅斯梅尔的徒弟皮杰格(M de Puysegur 1751-1825),曾使用「动物磁力说」为一位二十三岁的农夫治病。进而观察到受治疗者进入一种类似睡眠的状态,在此状态下,受治疗者只能听到治疗者的话而听不到别人的言语,对治疗者的指令言听计从,清醒之后,却不记得过程中发生的事情。
皮杰格称具备这三种条件的状态为「人工梦游状态」,认为进入这种状态的人,自然有特别的治疗能力。
到了十九世纪初叶,对催眠术的探讨超越梅斯梅尔催眠术(Mesmerism)而进入以暗示为主的心理学理论范畴。
1837年前后,英国外科医生伊利奥特森(Elliotson, John),将催眠术使用手术麻醉上,并发现催眠对某些精神症状如歇斯底里的治疗有重大成效。
1843年,英国外科医生布雷德(Braid, James 1795-1860)发表《神经催眠学》(Neurypuology)一书,阐明催眠并非由施术者流入受术者的某种动物磁力或神秘物质所致,而是受术者主观心理的影响效果。
布雷德消除了包围着催眠的神秘气氛,并藉由希腊文hypnos(睡眠)创造了催眠术(Hypnotism)与催眠(Hypnosis)等术语。
布雷德用生理学观点将催眠解释为一种类睡眠状态,由于眼睛凝视一个光亮的、无生命的物体如怀表之类,精神高度集中,造成疲劳,而引发催眠。他又并用语言暗示于外科手术的痛觉消失上,发现催眠是凝视法与语言暗示所造成的现象。布雷德可谓运用严谨实验研究催眠的第一人。
1847年,伊士戴尔(Esdail, James )在印度以催眠为唯一的麻醉手段,进行了一千多次手术。
1880年开始,发生在法国的一场论争而使得催眠术广为科学界所关注。
法国南锡(Nancy)地区的一位医生利埃博(Lie’beault, Ambroise-Auguste),广泛将催眠应用于生理与心理性疾病的治疗与实验上。他的研究受到南锡医学院教授伯恩海姆(Bernheim, Hippolyte)的支持,各自发表论文,主张催眠现象并不涉及体力与生理作用,而是由暗示引起的一种心理上的刺激与反应组合。
巴黎大学的神经学专家夏尔科(Charcot , Jean-Martin),则持不同意见。他认为催眠是类似歇斯底里的病理现象,是一种引导出来的状态,在状态中他的歇斯底里病患会显现出类癫痫的现象。
在这次论争中,利埃博等人证实催眠是每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自然心理过程,暗示论取得胜利。
至此,催眠被认为是暗示所造成的现象。
约于此时,弗洛伊德(Freud, Sigmund 1856-1939)造访法国,以催眠术治疗精神疾病的潜在效能对他产生重要影响。在他与布鲁尔(Breuer, J)合着的《歇斯底里的研究》一书中,认为歇斯底里症状是因当事人压抑受创伤的经验所致。如果在催眠中将被压抑的情绪释放到正常意识里,症状便可减轻或消除。
弗洛伊德回到维也纳后,便利用催眠术协助精神官能症患者记忆起业已遗忘的、令人不安的事件。
在发展自己的精神分析法时,碍于施行催眠术时所遭遇的困难,如:无法催眠每一位患者,不能随心所欲催眠患者至理想的催眠深度,以及医病关系的问题等,1926年后,弗洛伊德逐渐放弃了催眠术,而代之以自由联想。但在自由联想这个方法中,依稀仍带有催眠的微影。
精神分析师与医师们对催眠的关切逐渐淡漠。但法国的雅内(janet, Pierre)与美国的普林斯(Prince, Morton)仍提出,「心理活动分离」在多重人格精神异常和催眠现象中是常见的。雅内认为即使在催眠中,受术者也绝不会做出违反自身意志的事实,而驳斥催眠不道德的论调。
美国实验心理学家赫尔(Hull, Clark L 1884-1952),在1933年提出催眠是人类本质的自然反应,一种具有高度暗示感受性的精神状态,最重要的因素是受术者的想象力。
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催眠术被运用于治疗战争受创的伤员与精神官能症病患。
1946年,英国催眠医师学会(The British Society of Medical Hypnotists)成立。
1949年,纽约组成临床实验催眠学会(The Society for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Hypnosis)。
1957年,美国临床催眠学会(The 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Hypnotists)成立。
今日,世界催眠组织已经统合了催眠师应有的准则与操作原则,催眠广泛应用在牙医、一般医学、心理治疗以及许多催眠爱好者的日常生活了。
最后,从我的角度来看,催眠不只是一门技术而已,催眠有其深度,有其高度,有其广泛的应用价值,催眠师本人对宇宙人生的体验,有多少深度、高度与广度,就能将催眠挥洒至相应的境界——有一天,当你放眼望去,处处皆是催眠,那么,催眠就与道相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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