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录取办法:
1.北京印刷学院艺术类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线
2.考生在生源省市的艺术统考合格
3.根据“校考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原则录取
4.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6.校考成绩全国前2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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