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是一位英国作家,名叫简·奥斯丁。可能有些人不太熟悉他,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实力与声望。有一本书,名叫《简·奥斯丁评论集》,在书中,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近一百年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两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有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这是多高的评价呀!可以和莎士比亚并称,可想而知简·奥斯丁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简·奥斯丁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乐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六部小说。其中《傲慢与偏见》是最为脍炙人口的一部,也最具有代表性。
《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写于1796年,到1797年才发表,原名《初次印象》。曾经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之一。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比“初次印象”更能抓住此书的特点。因为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一年有一万英磅收入的青年男子达西和一位出身不太富裕的女孩伊丽莎白。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大概可以这样形容: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初次会面是在一个舞会上,达西和他的朋友是作为嘉宾来参加的。达西给人的感觉十分傲慢,他只跟熟人说话,只跟朋友跳舞,让所有人都觉得他高不可攀,伊丽莎白就对他产生了一些偏见。后来,经过很多事情后,两人产生了更大的误会。再然后,双方渐渐熟悉起来,误会就解除了。最后,有情人有终成眷属。通过这些,证明有些事情是不可以依靠初次印象。当然,书中也含有很多对社会上一些人的讽刺,让我一种极其憎恶他们的感觉,因为这种人生活中也处处都有,十分形象,刻画得非常真实。比如伊丽莎白的母亲,碰到一丁点儿的事都要炫耀不停,柯林斯先生的不知羞耻等等等等……大家可能都看出来了,这是一部关系爱情的小说,可能不太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小学生看,也许更适合我们的父母看,但我觉得它并不是人们想所想象的简单的言情主题,这是需要申明的,《傲慢与偏见》还是反映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同时还是一部社会史。
我还是从一个学生的角度来评价以及谈论一下我的想法。在平时生活中,处事一定要矜持,要有独立思维,但是不要骄傲到不合群,与人交谈不要言过其词,生活中也不要有一丁点儿的疏忽,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让别人抓到你的漏洞。因为大多数人只记恨,不记好,要想成功地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一定要留心这几点。
这就是《傲慢与偏见》带给我的思考,希望大家也能领悟。
篇二:
本篇小说是简·奥斯汀在英国的巅峰时期写的,她写的这篇小说,趣味不失,却又讽刺了乡村人的势力、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扭曲看法。她用自己与众不同的文笔,表述了两种不幸与幸运的婚姻。
小说围绕着柏纳特太太如何让把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故事。其中以二女儿的婚事为主线。男主人公达西富有、高贵、但却十分高傲;二女儿伊丽莎白年轻、任性且聪明活泼,对达西心存偏见。爱情在两人之间忽隐忽现,步履维艰,但最终还是打破了这种傲慢与偏见。小说在两人幸福美满的婚姻中落下帷幕。柏纳特先生的五个女儿很好的表现了当时乡村社会的女性:大女儿简温文尔雅,心地善良;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有主见,对事物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三女儿玛丽相貌不突出,但知识渊博,品行端正;排行第四的凯蒂和小女儿莉迪亚,个性浮夸,整天不务正业,只顾贪享玩乐,不知天高地厚,莉迪亚因为单纯愚蠢,被一点利诱就骗上钩。
奥斯丁认为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伊丽莎白的闺蜜夏绿蒂的婚姻,她因为总是担心自己的空世不好,怕自己老了都嫁不掉,所以嫁给了一个没有教养、行为粗鲁,但比较在钱的男人,夏绿蒂为了过上较好的生活,不惜每天夜晚无耐地忍受这个满身恶习的人。还有一种是莉迪亚的婚姻,她因为年纪轻轻而愚昧无知,只因为一个男人外表俊美而内心虚伪,深深地迷恋上了他,最后酿成无法收拾的后果,结婚后,当知道丈夫整天沉迷于赌博,充当无业游民,心里一定满是后悔与无耐。
这篇文章用两个主角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被第一印象所迷惑了。伊丽莎白一开始对达西的也有偏见,达西一开始也瞧不起伊丽莎白,有一段时时间伊丽莎白也被一虚假的人和事物蒙蔽了双眼。后来,伊丽莎白才发现达西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达西也发现伊丽莎白是个端庄、美丽的女孩。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表面,要看他做的事、他说的话,他的一举一动,才会发现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这篇关于婚姻的著名小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简·奥斯汀用有详有略的写法叙述了四组奇异的婚姻。道理与生活的奥秘深藏其中,等待你去挖掘,思考,品味,你就可以体会。
篇三:
你可以逃避她的出现,但你永不能否定她的存在。——题记
我一直没有忘记她。既不漂亮也不特别,眼神却锐利又明亮,安安静静缩在教室一角,敏感又脆弱,自卑又怯弱。
小学时,老师指着一个作文大赛,说:“谁有兴趣就写好交给我。”她的眼眸分明如同石子投入湖泊荡起圈圈涟漪,心生向往和跃跃欲试。她在课后写满了一张又一张的稿纸,废纸篓堆满揉皱的纸团。但她来到教室,听见了一个同学在念自己写的作文,一字一句,写得那样好那样好,字字珠玑映衬得她的不堪和卑劣。她默默将写好的作文压在了书本的最深处。我尽收眼底,嘲笑她的卑微与怯弱。 初中时,期考里一个朋友夺得魁首,在冗长的名单里,是众人艳羡的NO。1。她一路搜寻,跳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名字,最终停留在了自己并不拔尖的名次上,数着与第一的距离。那白纸黑字的纸页分明那么短,但一个一个数过去,却又那样吃力——是理想与现实之间难以逾越的桎梏。但她却伪装成极其毫不在乎的样子,笑容满面地对朋友说:“考试什么的,我一点都不在乎。”“真的?”“没错,一点都不在乎。”
我坐在座位上,向她遥遥投去鄙夷的注视,鄙夷她的可笑与虚伪,自卑和怯弱。 但在漫长的年岁中,我虽对她万分否定,但却否认不了,她是我成长与青春里,最熟悉的朋友。我也万分诧异地发现,她也是我们彼此的岁月中,都曾拥有的阴影和卑微。她的怯弱卑微,也不过正是我们自己的怯弱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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