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这个观点更不新鲜,早在二战时的纳粹德国就有臭名昭著的血统论。犹太民族是低贱劣等的“渣滓”、“寄生虫”,必须要被铲除,由高贵的雅利安族日耳曼人统治世界。我没有发现作者大力赞美的游牧民族高等论与纳粹的血统论有何本质区别。而且作者一再提及,华夏文明绵延之功全在于狼性的游牧民族对羊性的农耕汉族不断“输血”,就差直接道出“血统论”三字了。
汉族的确有很多缺点,需要深刻反省。然而,这种批评反省是否就意味着对游牧民族的极力赞美呢?作者把一切正面事物都归功于血液中有狼性的游牧民族的贡献,而把一切负面情形都归罪于所谓羊性的农耕汉族。汉唐的强盛,是因为“狼性”,尤其是李唐统治者的游牧血统;宋明的军事软弱,则是“羊性”太重,而近代清政府对西方殖民者的软弱表现,也是因其狼性退化。
作者对于这种武断简单到荒谬可笑程度的逻辑观点所使用的论述方法
而小说中人物的塑造则面目模糊甚至虚假。先看作者着力刻画的蒙族人物。全书中的第一智者毕利格老人,一望而知只是一个象征符号,作者硬生生编造出来的一个用于说教的工具罢了,具体原因非我这完全业余的普通读者所能说明,只要有阅读过几十本小说的经验就能感觉到。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这么智慧的老人存在,但作者把他作为一个小说人物则塑造的很虚假。既然只是一个没有文化、奴隶出身的人,怎能时刻都在与主角进行汉蒙文化比较的讨论与交流,说出那么多睿智的话呢?勇士巴图在马群保卫战惊鸿一现后,便没有什么戏分了,此人塑造的虎头蛇尾。本来我一直以为可以在后文看到有关他的更多更精彩的故事,然而我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小说这个完全让人出乎意料的情节倒是有些欧.亨利的味道啊。其实作者完全可以通过对他的描写表现蒙族人民的勇敢彪悍、豪放坦荡等等优点,而不是一味干巴巴的大唱赞歌,这才叫小说手法。只有嘎斯迈与巴雅尔两人虽然戏分不多,却个性鲜明,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至于小说中的汉族主人公,则形象苍白平面,在本书描写的年代里没有感觉到起伏变化,不象知青,更象一名老成的文化比较学学者。
其次,来看看这部学术论文中的论点、论据、论述方法。
那些诸如环保、生态平衡的论点,虽不新鲜但绝对正确,我要举双手赞成。但是,观点没错,实现方法却很需要商榷,这些问题即便是专家们,也无法轻易研究出解决之道,而且这并非作者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本书的主旨无它--血统论罢了,其他的只是高贵血统民族的必然表现。
<<狼图腾>>这本书已经热了一年多,现在才写评论有些晚。因为我对时下流行的商业炒作总是心怀疑虑,直到发现很多人都读过,才决定也去一读这本媒体盛赞的“奇书”。于是一些想法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作为一本小说,本书的文学性实在不敢恭维。其实既然作者不够专业,善良的普通读者完全能够理解并原谅其写作技巧的拙劣。然而,作者无法将意图表达的观点融入故事情节中去,便每每在一段描述后,插入大段议论,手法简单到只能用“甲说”、“乙说”,“甲又说”“丙插话说”之类的语句来表现,实在业余之极。小说不是论文,这些大段的生硬说教,粗暴打断读者的连贯阅读,以作者的观点强行代入读者的思考,阅读时的乐趣与思考权利荡然无存,即使作为普通读者也无法忍受。然而,作者仍然无法完整清晰阐明他的观点,只好在最后亲自代入主角,开讲一堂伪学术报告---之所以用伪字形容,实在是这篇文字不过貌似有学问的学术报告罢了。这种文体也能当作小说发表,我多少理解了中国现阶段小说不景气的原因。在我看来本书更象一部论据过于冗长的学术论文。
如果抽掉作品中的论文部分,此书倒也勉强可称作一部描述草原风情的好小说。说勉强,是因为该书的文字水平一般,读完全书,作者极力赞美的狼不但没能感染我,反而影响了这种孤傲动物作为一种象征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看在小说的情节不同寻常,就算作好小说吧。书中传递的草原风土人情是否真实倒无所谓,情节是否真实也不是评价小说优劣的标准,至少可以当成奇幻类小说阅读。
文章里有很多东西都是潜移默化的,例如陈阵收养的杀狼狗——二郎,最初它因为经常吃活羊,危害牧民的生活,所以没人要他,等陈阵收养它后,他最开始还不见有多少好转,还是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活羊,而且对于陈阵的给予不像其他狗一样摇摇尾巴表示感谢,它从不感谢,后来在陈阵收养小狼后,二郎一点点变得正常,开始活跃起来,注意力也离开了羊群,对于陈阵的喂食也开始有了感谢的动作。不过狼群的变化更为明显,从最开始对黄羊的大捕杀,这是为民除害,可是从“农区”过来的人丝毫不理会,继续杀狼、套狼崽、抢夺狼最下的食物。狼群也从原来与草原人和睦相处变为了对草原人和汉人这个团体的报复。狼群越报复,不懂事的人就越来越恨狼,也就更积极地去杀狼。就这样不断恶化,人和狼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所以至此又引出了一个新的变化,也可以说是一个新问题。狼——维护草原的使者,变得越来越少,草原也就越来越脆弱。旱獭(这字原来念“ta”啊,我念了一整本书的“lai”??)子、草原鼠、黄羊因为没有了天敌,所以在草原上大肆繁殖,这些都是破坏草场的动物,所以草原的草越来越少,当人们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就开始捕杀这些旱獭子,一直榨取草原的财富,这样过度的汲取超过了草原可以接受的极限,所以草原上的动植物越来越少,食物链也被人们打断了,草场变得千疮百孔,也一点一点转为荒漠化,寸草不生。原来的大草原也渐渐变成了戈壁滩。我想草原的变化是这三者之中最重要的,因为草原毁坏了就没有人、没有狗、没有狼,一切都会消失。不过我想狼也许能代表草原,因为它在草原中是最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狼,草原将变得没有生机;没有狼,草原失去了这样强大的清扫“装置”,将变得横尸遍野,臭气熏天;没有狼,所有的动物不能和平发展生活,食草动物会啃食草场,并大量繁殖,使草原变得更加恶化,老羊病羊得不到处理,瘟疫会在牛羊群之中大肆传播,牛羊群也会遭到灭顶之灾。草场破坏
这几天读了《狼图腾》,第一次看它是在初中的军训,旁边上铺的一个同学带了一本大厚书,就是《狼图腾》,当时借来看了两眼,内容是狼群捕食马群的一段,没认真看,不过感觉狼还是挺聪明的。后来这本书太厚了,就没有继续读,所以到这次读《狼图腾》之前一直觉得这本书是写狼群有多么聪明,大概和“列那狐的故事”差不多吧。但是真正通读完了这本书后才发现和我以前的理解大相径庭。
作为小说,语言很重要。开始读上这本书就是爱不释手,为什么呢?一上来作者还没有交代主人公,也没有详细介绍文章中的人物,立即进入到老人和陈阵观察狼的围杀行动。之后就是隔两段就岔开话题介绍一两个人物,始终不大段地描写狼群的包围,最后人物交代的差不多了,作者又重新把我的视线引回了狼群的进攻。从这时开始我就被作者牵着走,沿着作者笔下的线索阅读。当然,如果语言枯燥,那肯定不会吸引我的注意力。不过在这边文章里可是妙趣横生。文章里有一段说,他们煎野鸭蛋喂小狼,结果小狼一口吞了下去,这是我脑袋中划过一个景象,猪八戒吃人参果,两个景象重叠在一起我把自己逗乐了,然后作者写“没准狼的味蕾都长在胃里了。”这么风趣的语言可不是在书房里干想出来的,看来作者当时的生活一定很幸福,很快乐。
说到文章内容,通过编者荐言,我得知了文章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姜戎,但是因为这是小说,可能会有一些改动,所以还是勉强地称主人公为陈阵吧。
陈阵刚刚到达草原时,作为一个啥也不知道的北京知青,认识了在内蒙古生活了半辈子的毕利格老人,称之为阿爸,可见两个人的关系只近。一个是地地道道的汉族人,一个是地地道道的蒙古人,这两个人碰在一起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火花呢?幸运的是,正如他们称呼的那般,这两个人仿佛是亲戚似的,互相关心,除了一些小矛盾,并没有出现大的问题,所以陈阵在老人眼中不是一个打扰草原的“外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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