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喧闹繁华的伦敦几乎是他全部灵感的源泉。他从城市里的芸芸众生和平凡小事当中寻找富有诗意的东西,正如华兹华斯从乡间的山川湖泊、田野平民那里汲取自己的诗歌灵感。兰姆说:“伦敦所有的大街小道全是纯金铺成的——至少说,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那就是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换句话说,他以热爱人群、热爱城市的心,赋予伦敦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
不过,要说兰姆的随笔毫无社会内容和思想倾向,象佩特在他的论文《查尔斯-兰姆》中把兰姆当做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那也不对。美国学者鲁宾斯坦博士在《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一书中指出:兰姆是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这些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稍有苦中作乐的余暇,但在短暂的欢乐中又透出生活的苦辛。兰姆在自己的文章里有些话说的比较含糊曲折,但他在书信里有时候可就叫苦连天了。他在1822年给华兹华斯的一封信里写道:
“三十年来,我为那些市侩们干活,可是我的脖子始终不肯向那个轭套屈服。你不知道,一天一天,每天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的整个宝贵时间,我不能休息,不能间断,象被关禁闭似的只能在那四堵墙里呼吸,得不到一点安慰;这叫人多么烦闷……唉,但愿在我从办公桌走到坟墓之前,能够有一两年自己支配的时间!办公桌和坟墓是一样的,区别仅仅在于你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是一件外加的机器。”
由于自己的生活地位,兰姆对于穷人、妇女、儿童、弱者、残废人是同情的,并在文章里多次表现出来,明眼的读者不难找到。
正文节选:
过去,不拘冬夏,早上六点以后,我很少待在床上。我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脑子里总是转悠着一些快活的念头,心里总是回荡着一支歌儿,迎接那新的一天。可是,现在呢——赖在床上不起,达到最大极限之后,骚扰心间的只有一个预感:沉闷无聊的一天又要开始了;这时,我就在心里暗中盼望还不如一直这样躺下去,或者,永远不醒。
生活,我醒来后度过的生活,就像做恶梦一样乱糟糟、闹纷纷、阴暗暗。大天白日,我好想陷入了什么巨大阴影的包围。
工作,尽管和我的脾气不那么合拍,但既然不能不做,总得高高兴兴去完成才好;而且,一开始我还是处理得挺麻利的;然而,如今它只让我感到厌烦、害怕、困惑。我满脑子里装的都是各种各样泄气的事情,不能胜任工作的念头折磨着我,我真想把这个给我挣来面包的工作辞掉。甚至,受朋友之托办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履行自己份内的小小职责,譬如说,向一个商人订货,等等,我都提心吊胆,生怕办不成。可见,我的工作动力已被摧残到何等程度。
在和人们交往中,我也同样表现得胆小怯懦。我没有勇气向朋友保证:如果他有求于我,我敢于拿出刚强不屈的男子气概去保护他的荣誉或者利益。这就是说,道义行为的动力也被窒息了。
以往我特别喜爱的消遣,如今已不能使我感到愉快。做什么事也不顺利。哪怕在极短的时间内,想专心致志干点儿什么,也等于要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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