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读书笔记600字初一。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读书笔记大全《读书笔记600字初一》。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三国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三国演义》中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刮骨疗毒,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后是诸葛亮,他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曹操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
看了《数学思维与小学数学》一书后,对其中教师的教学案例感慨很深:都是为建立高效的课堂教学、为建立学生的创新思维而奋斗。创新的课堂教学是教师的梦想,有了创新的教学,给予学生思维发展得空间。创新地数学学习活动应是在有效地数学学习活动基础上的更高层次追求,下面是我读后的一些感言。一、首要抓住学生的兴趣学教学。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也是提高效率的法宝。数学教学要提高效率和质量,首先必须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点燃他们求知的火花,才能引发他们求知的欲望,调动起学习的积极性,使他们喜欢数学。在教学过程中,时时调动学生的积极思维,处处开启学生的心智,课课给学生以知识、方法及新颖感,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在轻松、愉悦、和-谐的气氛中自觉的获取知识和养成能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二、创新需细读教材,再因人而教。教师理清教学层次,找准教学难点,确定教学重点是关键所在。1.亲近文本,找准难点。叶圣陶先生有诗云:“作者有思路,遵路识斯真。作者胸有景,入境始与亲。”教师只有准确的把握课文的内在层次,辨清作者思路的轨迹,真切深入的理解课文,才有可能设计好讲析层次。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应精心设计问题,引领学生去关注能够震撼心灵的文本内容,激发学生深层次的解读欲望,让学生在深层次阅读中感悟到文本的意义,真正领悟文本的魅力。……
每一个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学科课堂的主人。每一个学生是班级的主人,他们也应该是班级管理的主人。班主任管理班级时,他们在班级管理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就像学科教学一样,班主任不应该成为管理的主力,而应该是班级管理的引导者,监督者。从班级管理的实践来看,一个几十人的小学班级,仅靠一个或几个教师管理是不行的,关键是要教育和指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使每个学生做到既是被管理的对象,又是实施管理的主体,达到“管是为了不管”的目的。这学期,我就是把班级的工作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方面。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首先就是从培养学生管自己能力开始的。《班主任大全》一书中就指出: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对成人的依赖性很强。由于家长的溺爱,这些“小太阳”们在家庭中失去了培养独立性的机会,他们更多的依赖成人的帮助和照料。对于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方面,利用晨会、班会、队会等,向学生正面宣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让学生从认识上加深对独立性的理解。第二方面,在班级中安排“人人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负责。第三方面,联系学生的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培养学生在家的自我管理。其次就是培养一支班干部队伍。利用管理班级的机会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小干部是班主任的左右手。要认真选……
小学数学教师读书笔记:做一名理想的数学老师总感觉工作比较繁忙,对一些教育类的书籍置若罔闻,根本没有列入自己的阅读计划之内,时间也就这么浪费了。近日,认真阅读了朱永新教授的《我的教育理想》一书,深有感触。作为一名教师,我想能从这本书学习点经验,所以比较关心书中对于理想教师的描述。朱教授在书中描述:理想的教师,应该是一个胸怀理想,充满激-情和诗意的教师;是一个自信、自强、不断挑战自我的教师;是一个善于合作,具有人格魅力的教师;是一个充满爱心,受学生尊敬的教师;是一个追求卓越,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是一个勤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的教师;应该是一个关注人类命运,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教师;应该是一个坚韧、刚强、不向挫折弯腰的教师。读完之后,我不由得按着书中理想教师的“标准”去问自己:我是不是一个理想的教师?我是不是一个勤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的教师?我是不是一个追求卓越、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显然,我离理想的教师还有一大截,我还不是一个用心去教学的老师。要想做一名理想的教师,首位要做的便是要有丰富的学识,这是古往今来不变的真理。以前说教师要有一桶水,现在随着各种新的课程标准的推行,恐怕一缸水、一池水都是不行的了,而应该是一条河流,而且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因为现在的孩子读得书甚至比我们有些老师都多。否则,拿什么来教给孩子呢?其……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在地上”。对我们而言,什么是最沉重的负担?何为“轻”?何为“重”?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着托马斯,特蕾莎,萨米娜等几个人物的感情生活和其不同的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充满着对人生哲理的拷问的小说。一、最普通的男人——一个人的“怕”与“爱”托马斯,从医生到玻璃清洁工到最后的卡车司机,性格造就命运。这位男主人公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情妇。最能影响他的人就是特蕾沙,这个餐厅的女侍,托马斯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可怜的乡间女招待 ”,能勾起他摇篮里孤儿的幻想。一个睡觉时紧紧抓着他手的女人,从搬着箱子到来和离开,开始和结束仿佛就是一个轮回。可当他爱上特蕾莎时,他对她的爱违反了他制定的原则,他甚至娶她为妻。他是怕的,怕自己被这样突如其来的爱所束缚,他清楚自己强烈的独处欲望和对女人的恐惧,但是他的怜悯之心和强烈的爱,让他脱离了自己的轨道,决定了他后半生的改变。回到特蕾沙的身边,对他而言是绝望也是痛苦,此后的生活也注定是在背叛和忠诚的煎熬中度过,当人有两极是无法融合的时候,这种痛苦只有他自己了解。对托马斯来说,轻是“偶然一次不算数 ”,是“无感情投入的性……
《三国演义》是一部小说,正因为是小说,它绝对不能作为正史来读的,但是正史却没有小说那种塑造人物形象的强大功力。所以我们在《三国演义》中看到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奸雄曹操,忠雄关羽,智雄诸葛孔明是三个最为典型的典型。不过这三个人物我先搁置一边,我先分析一下最喜欢的赵云。小时侯读三国,最关注的是武将的战斗力,因此赵云的形象在我心中一直是十分高大的,当阳长坂坡七进七出,单骑救主,书中描写道“赵云怀抱后住,直透重围,砍倒大旗两面,夺三条,前后枪刺剑砍,杀死曹营名将五十余员”,这一段描写何等的荡气回肠,看罢之后是何等的血脉喷张,恨不得自己就立即化作赵云,在当阳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搏杀。汉中一役,他率几十士卒镇守大寨,杀退曹操数万人马,被刘备赞誉为“子龙一身都是胆也”赵云此时的事迹达到最高-潮的辉煌,这句评价也可以说是对赵云最高的评价,后期跟随诸葛亮六出祁山,赵云依然势不可挡,有过力斩五将的辉煌战役,虽然可能经过罗贯中的润色。综观三国,赵云的伟大可以说是自始至终的,无论早期还是晚期,用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来形容他,恐怕也不为过,无怪乎当闻之赵云病故的消息后,诸葛亮“跌足而哭曰:子龙身故,国家损一栋梁,吾去一臂也”言辞之伤感,由此可见一斑。从另一点上来说,赵云的“忠”也是小说着力刻画的,有人形容赵云“尽忠刘氏,义贯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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