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诗的时候,我只管把自己认为“要写”“该写”的写出来,然后束之高阁。我经常想,一个好的作品,它本来就存在的,它由时间之手经营,然后埋下,这就是旧。至于写作,主要是作者想找一个出口,这是个倒退的问题,作品是原来就有的,作者只是行使一个考古工作者的职责,这就看作者的功力了,挖得好,就是宝贝,反之就是一些碎片了……我想,小说在这一点上应该和诗歌是一致的。
因此,写诗之余,感觉有些事情还应该用另一种方式说出来,这个“说”,也就是陆陆续续呈现在眼前的文字。我不知道它的力量,它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还是一些破碎的残片,抑或有时候残缺也是一种美?但完成的时候,总是要长长呼出一口气的——至少我做到了。
现在说说我所处的背景:少时生长在农村,因此就把根留在那里,一辈子都挖不走了——然后,它就形成了一个背景:方言、童年、地头里刨上来的红薯和骨头……他们让我悲喜交加,让我感动到流泪。
后来,对,对现在来说,那也是过去了,为了“存在”挣扎,生活没有救命恩人,后来,我说,我要花三分之三的时间来写作,一事无成,后来,后来都是死胡同……这些一一进入小说,我知道,用事实说话肯定比编造更加感人,也更加符合人性,对,人性,这正是我要说的另一个问题。在我的有限的习作中,我一直不敢放弃对人性的挖掘,这个世界不乏经典,但人性的不同,决定了还会有更好的作品出现!人生就是一部大书,早已说完世上的所有道理,我想,我还能幼稚地写属于自己的东西,也算是一种勇气了。
我能做的只是这些,小人物就写小的——我身边发生过的和未发生的一些小事,那些我熟悉,有体会,有感触,当然也就更鲜活。
我一直摒弃什么大部头,几乎与经典、经验绝缘,从小就用方言读书,后来是写作,一以贯之,还是用方言,因此,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至于小说如何写,我不敢想太多,我只觉得每下一撅,便又旧了一些,每写一个作品,就朝自己的目的地接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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