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
1.“在残酷竞争的世界,一个民族,首先需要的是猛兽般的勇气和性格,无此前提,智慧和文化则无以附丽。”
2.“西方人兽性多一些,而中国人家畜性多一些。他们的食具是刀叉,他们的食物是牛排、奶酪和黄油。
性格不仅决定个人的命运,性格也决定民族的命运。”
之前我看南先生讲孔孟之道,讲老庄周易,讲禅宗道家,也是为我大中华如此根深源长的瑰丽文化感到无比自豪。但是突然思维被狼性一窜,我突然开始对锢有的优越感生出几分怀疑,甚至越来越心虚。 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要文斗不要武斗”、“君子动口不动手”,我们重武轻文,学校里开设了文史政、数理化、音体美,却唯独没有武术课,没有军事课,我们嘲笑阿Q被人打了不敢还手,只能在背后啐一口,骂咧一声“儿子打老子”,我们总是在网上嚷嚷着和某岛干一架,但假如真到了那时候,估计家家都想方设法躲避兵役,又要出现王保长抓壮丁的局面了。就算和平年代,若不是另有所图,真正有几个人舍得送自家孩子去参军。现在考上清北而奔港大或出国的例子我听说过,但放弃名校录取书而投笔从戎的却不曾听闻。别说打仗,就连街上有人打架,甚至老人摔倒,路人都是能躲多远躲多远。反观台湾,弹丸小岛,但是若干年来都坚持大学毕业生服兵役的制度,明星也不例外,韩国好像也是这样,再看看我们,平均学历越来越高,血性却越来越凉薄,唯一还剩下一点点不服输的因子,却在大流的挤迫下,都用在了刷题提分考大学上了。一念及此,真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忧。 昨天看见一个朋友在心得里提到:“元朝在我看来,跟中华民族的历史无关,在其统治的97年,是汉民族在外族淫威下艰难苟活的97年,是异族狂欢的97年,除了武治,还是武治⋯⋯”朋友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他提到的元朝,刚好我这几天看《狼图腾》的时候我也在想,我认为他提到的元朝的武治和其他朝代的文治,其实就是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区别。 元朝在中国历史上虽然是一个短命王朝,但这短短97年,却是“中国”疆域最为广阔的时代,也是欧洲人对“中国”这个国家印象最深刻的时代,没有元朝的疯狂拓展,明朝的对外贸易不会达到如此巅峰,其时虽短,但影响却是震撼性的,可以说正是那时候,全世界知道东方有一头雄狮。只可惜,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虽擅于征服却不擅于管理,或者说不擅于对农耕社会的管理,读书笔记疆域再大,也只是一阵风似的。就像狼一样,获取再多的猎物也还有人类坐收渔利。明朝就是最大的受益者。在我理解,在元朝末年,元失其鹿,天下欲逐而得之。想来捡鹬蚌的渔翁很多,朱元璋是其中最擅于见机取势的一个,因此而成就了大明王朝。而清朝则吸取了元亡的教训,马背上得江山,却不在马背上治江山。满蒙汉大融合,得到几百年太平。但是汉化时间越长,强度越大,狼性也就越弱,到后来八旗子弟都成了家养的羊,这才有了大好河山被蚕食,被侵吞,甚至被赤裸裸地摆在谈判桌上,任人割宰瓜分。拿竹筷的拼不过用刀叉的,品茶叶的拼不过喝奶酪的,小火烹鲜的拼不过茹毛饮血的,瓷器拼不赢火器,笔墨纸砚拼不过刀枪剑戟。东方雄狮一旦睡着了,就只是一摊肉而已,只能任狼群为所欲为。这时候,你哪怕你是孔明再世,哪怕你可七步成章,哪怕胸中墨水都满溢出来,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就如作者所说:“在残酷竞争的世界,一个民族,首先需要的是猛兽般的勇气和性格,无此前提,智慧和文化则无以附丽。”勇气和性格就像皮,智慧和文化则像毛。皮毛皆我所欲,然皮之不存,毛之安附?这就是“丛林法则”。残酷,却真实。 纵观古代四大文明,四分之三已经湮灭,是不是重文轻武的必然下场?唯一剩下的中华文明,倘没有彪悍的游牧民族时时觊觎,眈眈于侧,存亡也未必可知。再看东突厥的大军杀进欧洲大陆,灭了希腊文明,建立起来的奥斯曼帝国则成了后世诸列强的始祖,他们一路扩张,哪怕眼前只剩下茫茫大海也难以浇灭他们骨子里熊熊燃烧的血性,游牧民族成了海盗民族,伟大航路纷纷开启,最终把五大洲变成了世界村。阿房宫烧了,圆明园毁了,空中花园倒塌了,长城也成了防君子不防小人的一种形式上的存在,而现在尚自千百年存留下来的是什么?战士荣归的凯旋门,古罗马的斗兽场。 当然,并非说文化智慧就应该丢弃,文治武功,并行才是王道。在殿堂之上,你可以温良恭俭,之乎者也,走进丛林,就只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回顾历史,元朝的灭亡是不加融合,清朝的灭亡是融合过度。狼生于忧患,羊死于安乐。可见,老天对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也不偏袒谁,极端于一种都不行,要用中庸之策,农牧各执一端,治国取其中间。作者也看到了这一点,也幻想有一种隶属于汉家文化的游牧文化,但这个平衡的度,确实不容易。 最后一段题外话:说到武斗,突然想起拙之二三事。 其一,拙从小到大,跟男生都是称兄道弟,关系特好,曾经问她这交情是怎么来的,她的回答很简单:“打出来的。”据说小学一年级就打遍班上小男生,然后不打不相识,到后来就不用打了,男生都服她管。
其二,前两天放学回来,一脸义愤。原来是他们班上男同学跟别班打篮球友谊赛,结果大多数挂了彩,还有的伤势比较严重。她既恼怒对手下手太狠,“打个友谊赛犯得着这么狠吗?是比赛打球还是比赛打人啊?”又恼怒班上男同学息事宁人,“被人欺负成这样也不反抗,也不申诉,如果第一个受伤就雄起,后面哪里会有那么多受伤的?”我笑她多管闲事,“他们受伤他们自己都不着急,你在这里干急什么?皇帝不急太监急。”她一听更火:“我就是看不下去,这是我们的人撒。”我也没有再多说,当时觉得她想得太天真了,现在想来,又有了一些新的感慨。可能我们从小对她比较放任,教育不够深刻,以至于她天性里的野性和天真还有所保留吧。因为这样的性格,我不知道她以后遭遇到一些事情会怎么处理,虽然隐隐有些担心,但潜意识里,我也有些小庆幸。为她还残留了一种叫做血性的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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