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先生于一九八八年二月十六日(1988年2月16日)逝世。记得那是旧历丁卯年除夕,晚上得知这消息,外面正响着鞭炮,万想不到这繁碎而响亮的声音也把他送走了,心里立即罩上双层的悲哀。参加遗体告别仪式之后,总想写点什么,一则说说自己的心情,二则作为纪念。可是一拖延就三个月过去了。依理,或依礼,都应该尽早拿起笔来。写什么呢?这有困难。一是他业绩多,成就大,写不胜写;二是遗体告别仪式印了《叶圣陶同志生平》的文本,一生事业已经简明扼要地说了;三是著作等身,为人,以及文学、教育、语文等方面,足以沾溉后人的,都明摆着,用不着再费辞。但纪念文还是要写。为了不重复,打算沿着两线选取题材:一是写与我有关的,二是写不见于或不明显见于高文典册的。
我第一次见到叶圣陶先生,是五十年代初,我编课本,他领导编课本。这之前,我当然知道他,那是上学时期,大量读新文学作品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没以字行,用叶绍钧的名字。我的印象,比如与鲁迅、郁达夫相比,鲁迅笔下多锋芒,郁达夫有才任情,叶先生只是平实规矩而已。相识之后,交往渐多,感到过去的印象虽然不能说错,也失之太浅,至少是没有触及最重要的方面??品德。《左传》说不朽有三种,居第一位的是立德。在这方面,就我熟悉的一些前辈说,叶圣陶总当排在最前列。中国读书人的思想,汉魏以后不出三个大圈圈:儒道释。搀和的情况很复杂,如有的人是儒而兼道,或阳儒阴道;有的人儒而兼释,或半儒半释;有的人达则为儒,穷则修道;等等。叶圣陶先生则不搀和,而是单一的儒,思想是这样,行为也是这样。这有时使我想到《论语》上的话,一处是:“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一处是:“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两处都是孔老夫子认为虽心向往之而力有未能的,可是叶圣陶先生却偏偏做到了。因此,我常常跟别人说:“叶老既是躬行君子,又能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所以确是人之师表。”
凡是同叶圣陶先生有些交往的,无不为他的待人深厚而深受感动。前些年,一次听吕叔湘先生说,当年他在上海,有一天到叶先生屋里去,见叶先生伏案执笔改什么,走近一看,是描他的一篇文章的标点。这一次他受了教育,此后写文章,文字标点一定清清楚楚,不敢草率了事。我同叶圣陶先生文墨方面的交往,从共同修润课本的文字开始。其时他刚到北方来,跟家乡人说苏州话,跟其他地方人说南腔北调话。可是他写文章坚决用普通话。普通话他(他对普通话)生疏,于是不耻下问,让我帮他修润。我出于对他的尊敬,想不直接动笔,只提一些商酌性的意见。他说:“不必客气。这样反而费事,还是直接改上。不限于语言,有什么不妥都改。千万不要慎重,怕改得不妥。我觉得不妥再改回来。”我遵嘱,不客气,这样做了。可是他却不放弃客气,比如有一两处他认为可以不动的,就一定亲自来,谦虚而恳切地问我,同意不同意恢复。我当然表示同意,并且说:“您看怎么样好就怎么样,千万不要再跟我商量。”他说:“好,就这样。”可是下次还是照样来商量,好像应该作主的是我,不是他。
文字之外,日常交往,他同样是一以贯之,宽厚待人。例如一些可以算作末节的事:有事,或无事,(有人)到东四八条他家去看他,告辞(时),(客人)拦阻他远送,无论怎样说,他一定还是走过三道门,四道台阶,送到大门外。告别,他鞠躬,口说谢谢,看着来人上路才转身回去。晚年,记得有两次是已经不能起床(他晚年的时候已经不能起床,记得有两次),我同一些人去问候,告辞(时),他总是(还)举手打拱,还是不断地说谢谢。
文革的大风暴来了,还见了一次给他贴的大字报,幸而这有如阵风阵雨,不到片刻就过去。但交往总是不便了,何况其时我更是自顾不暇。所以只能默祝老人能够如《尚书》所说:“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一晃差不多十年过去,知道老人幸得安居,食住如旧,也就放了心。其时我是依据七十年代初的什么文件,干校结业,因为妻室是有两只手,仍在城里吃闲饭的人,所以没有返城居的权利,双肩扛着一口下了乡。(还记得)大概是七十年代中期某年的春天吧,我以临时户口的身份在妻女家中小住,抽空去看他。他家里人说,(他)很少出门,这一天有朋友来约,到天坛看月季去了。我要一张纸,留了几句话,其中说到乡居,说到来京,末尾写了住址,是西郊某大学的什么公寓。第二天就接到他的信。他说他非常悔恨,真不该到天坛去看花。他看我的地址是公寓,以为公寓必是旅店一类,想到我在京城工作这么多年,最后沦为住旅店,感到很悲伤。我看了信,也很悲伤,不是为自己的颠沛流离,是想到十年来的社会现象,像叶圣陶先生这样的人竟越来越少了。
叶圣陶先生待人厚,还有一次更为突出,是在某一小型会上发言。大概是“讨论”批评和向我批评之类的大题目吧,他说,这,他只能做到一半,是自我批评;至于批评,别人的是非长短,他不是看不出来,可是当面指摘人的短处,他总是说不出来。这只能做到一半的作风,是对是错,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这里我只能说说我自己的感觉,那是:至少是某些时候,或从某个角度看,德的力量会比力大,因为它可以使人自重,努力争取不愧于屋漏。
以上说待人厚,是叶圣陶先生为人宽的一面。他还有严的一面,是律己,这包括正心修身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人,思想和行动,范围太广,我想损之又损,只说说我深知,而且应该受到高度重视的一个方面,“语文”方面;这仍嫌范围广,只好再缩小,限于写作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这个像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说是不成问题,因为:一,看历史,似乎早已解决。那还是民初高喊文学革命的时候,以前言文不一致,如言,说“我觉得对”,文则要写“余然之”,既增加了无谓的负担,又不容易懂,所以应该合二为一。起初有些人,如林琴南之流,不以为然,但这是大势所趋,众意所归,不久就统一了天下,理,认定怎样说就应该怎样写,行,用笔写白话。二、看现实,写,都不用文言,而用普通话。但这里还隐藏着不少问题。由文学革命时期起,就应该有所谓白话指什么(如有孔乙己的白话、鲁迅的白话、北京市民的白话,等等),能不能这样写,应该不应该这样写等问题。这且不管,文学革命之后,许多知名的和不很知名的作家,以及广大的能执笔而不成家的,总是这样做了。成果呢?我的看法,除了少数人、个别文体(如小说、戏剧里的对话)之外,都是只能“不即不离”。不即,是与街淡巷议的口语不尽同;不离,是无论如何,总可以算作雅化的精炼化的条理化的口语。这都是过去的事了。值得重视的大问题在现在,流行的文的大多数,从用语方面看,与过去相比,不即的成分显然增加了,从而不离的成分就相应地减少了。这表现为冗长,扭曲,修饰,晦涩,不像话。不像话,有影响,是不自然,不简明,不易懂。这样写,有的来于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来于看什么,学什么;但更多的是来于认识(纵使是不很明确的),以为不这样就不成其为文,甚至不足以称为文。有认识为依据,不即而离的文就会发荣滋长,终于成为文风问题。叶圣陶先生坚决反对这种文风,他提出正面的主张,要“写活”。写话,粗略说是嘴里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加细一些说是,所写,从用语方面看,要是简明要而有条理的口头话。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谈到写文章,他不止一次地说:“写成文章,在这间房里念,要让那间房里的人听着,是说话,不是念稿,才算及了格。”他这个意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譬如近些年来,有不少人是宣扬朦胧的,还有更多的人是顺势朦胧的,对于以简明如话为佳文的主张,就必付之一笑。这里为题目所限,不能牵涉过多,甚至挑起论辩。专说我的看法,写话,虽然其中有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说明,但大体上说,或当作行文用语的一个高标准看,总是既正确又对症。说正确,因为这是坚持文学革命以来求言文一致的老传统。说对症,因为时下的脱离口语甚至有意远离口语的文风正在制造“新文言”。称为文言,是因为只见于书而,嘴里并不这样说。新文言,就其难于为绝大多数人轻易了解说,会比旧文言更糟,因为旧文言简短,新文言冗长,旧文言直说,新文言要多绕弯子。不简短,不直说,再加上结果的难于了解,就成为症。去症要有对症药,那就是写话,写话的主张会碰到两种性质的难易问题。一种是执笔之前,刚才说过的,认为这样就不成其为文,下里巴人,不屑于。认识,属于一念之差,可是变却大不易,要慢慢学,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求速成办不到。另一种是执笔之后,我的经验,就说是下里巴人吧,写得简明自然,让下里巴人听着像话,不是容易,而是很难。这也是靠慢慢学(多念像话的文),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此外还要加上叶圣陶先生提到的办法,写完,(而叶先生则主张写完文章后),可以自己试念试听,看像话不像话,不像话,坚决改。叶圣陶先生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所作都是自己的写话风格,平易自然,鲜明简洁,细致恳切,念,顺口,听,悦耳,说像话还不够,就是话。
在文风方面,叶圣陶先生还特别重视“简洁”。简洁应该是写话之内的一项要求,这里提出来单独说说,是因为叶圣陶先生常常提到,有针对性。他是带着一些感慨说的:“你写成文章,给人家看,人家给你删去一两个字,意思没变,就证明你不行。”关于繁简,关于修改,鲁迅提到的是字句段。叶圣陶先生只说字,我的体会,一是偏重用语,二是意在强调。精神是可简就决不该繁。可是现实呢,常常是应简而偏偏要繁。繁简有时牵涉到内容方面,意思无价值,甚至更坏,当然以不写为是。内容还会引来其他性质的复杂问题,这里不管,只说用语。用语的可简而繁,近些年来大为流行,种类和花样都很多,几年前我在拙作《作文杂谈》的“累赘拖沓”一题里曾较详地谈到,这里不能多说。我的想法,值得重视的不是多用少用一两个字,而是应该少用而偏偏多用的这种热爱冗赘的心情,它扩张,无孔不入,就会成为风。举最微末的两个字为例。一个是“了”,势力越来越大,占据的地盘越来越广,如“我见到老师”,“他坐在前排”,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我见到了老师”,“他坐在了前排”,成为(显得)既累赘又别扭。另一个是“太”,如“吸烟不好”,“那个人我不认识”,也是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吸烟不太好”,“那个人我不太认识”,成为(变得)不只累赘,而且违理。像这样的废字,删去不只是意思没变,而且是变拖沓无理为简洁合理,可是竟然很少人肯删,也就无怪乎叶圣陶先生感慨系之了。
在我认识的一些前辈和同辈里,重视语文,努力求完美,并且以身作则,鞠躬尽瘁,叶圣陶先生应该说是第一位。上面说的是总的用语方面。零碎的,写作的各个方面,小至一个标点,以至抄稿的格式,他都同样认真,不做到完全妥贴决不放松。还记得五十年代早期,他发现课本用字,“做”和“作”分工不明,用哪一个,随写者的自由,于是出现这一处是“叫做”,那一处是“叫作”的现象。这不是对错的问题,是体例不统一的问题。叶圣陶先生认为这也不应该,必须定个标准,求全社出版物统一。商讨的结果,定为“行动”义用“做”,“充当”义用“作”,只有一些历史悠久的,如作文、自作自受之类仍旧贯。决定之后,叶圣陶先生监督执行,于是“做”和“作”就有了明确的分工。
叶圣陶先生,人,往矣,我常常想到他的业绩。仍以《左传》的“三不朽”为标准,“立德”是“太上”的事,就理说应该受到尊重,没有问题。问题是行方面的如何效法。两个时代有距离,相想通的可能空间有多大呢?不过无论如何,悲观总是不可取的,要知难而不畏难,办法是长记于心,学。语文方面也是这样??不,是困难比较多,因为理的方面也不是人人都首肯。不人人首肯,乐观的空话就不大有什么用。但希望,即使不是很大的,总不当因不乐观而放弃。这希望就是,凡是拿笔的人,尤其或有意或无意而写得不像话的人,都要常常想想叶圣陶先生的写话的主张,以及提出这种主张的深重的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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