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并行制概念:
是指郡县制和封国制(分封制)共同实行的行政区划制度。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在推行郡县制、逐一消灭异姓诸侯王和功臣的同时,又“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分封同姓诸侯王,以巩固刘氏天下,加强皇权,形成郡县制、封国制并存的局面。封国分为王国和候国两级。封立的“同姓王”共有九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机构与中央基本相同,诸侯王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王国名义上受朝廷节制,实际上与割据无异,独立权限很大,侯国相当于县,封侯享用税赋 ,无治民权,受所在郡监督。在这一体制下,郡国杂处,互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
汉朝郡国并行制:
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二制并行。郡设守,后成太守,王国设丞相,分别作为郡和王国的最高行政长官。
郡国并行制制度建立:
早在楚汉战争时间, 郡国并行制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性王",高于列侯。
郡国并行制与地方经济的发展:
汉初政权推行郡国并行制,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其时的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
(1)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这时诸侯王国封域大多以历史、地理诸因素形成的地域为界,每一王国成为各具特点的经济区域,故为当地政府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诸侯王在国内有治民和财政自主权,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便于各国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汉初诸侯王国政治、经济权力的扩大,也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
(3)各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由于实行郡国并行制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所以地方王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总之,西汉前期诸侯王国侯国的经济发展较快。当时诸侯王国的总面积占西汉全部疆土的大半,侯国亦遍布各地,因此对整个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然,汉初分封王国、侯国制度也产生了一些消极作用,主要是增加了大批食利阶层,而且,汉初封建诸侯,广其疆域,宫室百官,同制京师,这无疑是导致地方分裂的一个因素。但不能因此否定在汉初特定历史环境中,这一政治经济体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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