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庭,字连城,生于唐上元三年(678年),卒于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绛州闻喜人,裴行俭之子,开元晚期宰相。
【生平】
裴光庭幼年丧父,其母库狄氏被武则天召进皇宫为御正(女官名),极受宠信。因此裴光庭被累次提拔,官至太常丞。后来因为是武三思女婿,曾一度受牵累贬官郢州司马,开元初年,升任兵部郎中。
裴光庭为人沉默寡言,不善交游,初被提拔时,一般人往往认为他不能够胜任。但是,他很快地就由于勤于职守,成绩显著,受到大家的推崇。
开元十三年(725年),唐玄宗准备去泰山举行封禅大典。中书令张说认为天子东巡,京师空虚,担心西北境外各族趁机入侵,要求加强边防军备,于是召来裴光庭商议布置。裴光庭认为,这样做名与封禅实相悖,大为不妥。张说听罢,十分赞同,于是向唐玄宗奏明,采纳了裴光庭的意见。泰山封禅归来,裴光庭被提升为兵部侍郎。
开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升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不久,又兼任御史大夫。开元十八年(730年),裴光庭又升侍中,兼吏部尚书,弘文馆学士,依旧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个时期,他曾撰写了《瑶山往则》和《维城前轨》各一卷献给唐玄宗。内容虽不详,但从史载“上手制褒美,赐绢五百匹”,并且“令皇太子已下于光顺门与光庭相见,以重其讽诫之意” 来看,不外按照封建伦理标准总结历史经验以供统治者借鉴。同时,他还曾引荐李融、张琪、司马利宾等人入值弘文馆,组织这些人编写《续春秋经传》,自战国迄隋朝。并且奏请唐玄宗撰经,“光庭等依左氏之体为之作传”,也得到唐玄宗的赞同和褒奖。不过此书写了好久,后来终于未能完成。
【影响】
对唐朝政治影响较大的是他以吏部尚书身份奏请“用循资格”的办法来铨选官员,即“无问能否,选满即注,限年蹑级,毋得逾越,非负谴者,皆有升无降”。所谓“选满”,是在其父裴行俭的“长名姓历榜”基础之上,又规定了各类人员经选的限数,“官高者选少,卑者选多”,达到了所定选次尚未任官者,即是“选满”。这种论资排辈的铨选之法一经出笼,“其庸愚沉滞者皆喜,谓之‘圣书’,而才俊之士无不怨叹”。史载,裴光庭这种主张,是针对先前“选司注官,惟视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迁,或老于下位,有出身二十余年不得碌者”。 还有一条记载:“时有门下主事阎麟之,为光庭腹心,专知吏部选官,角麟之裁定,光庭随而下笔。时人语曰‘麟之口,光庭手’”。“循资格”办法虽说在两年之后因裴光庭去世而被人奏请废止,但由此可知,裴光庭的为官之道,距乃父披肝胆,历艰险,建功立业的风范已经相去较远;虽说忠恳勤勉,却又循规蹈矩,四平八稳,一个典型的封建官僚形象已经铸成。
不过,裴光庭处在开元时期唐玄宗尚能有所作为的条件下,所以不断升迁,其政治见识也确有过人之处。如前述东巡封禅之议为一例,这里尚有一例:开元十九年(731年),唐朝应金城公主的请求,书写了《毛诗》、《礼记》、《左传》、《文遣》各一部,准备赠送吐蕃。和书正字于休烈却上表反对。他认为这些经典都是“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即便万不得已,《左传》也坚决要留下来,周为其中有“以臣召君之事,取威定霸之谋”,如果流传出去将是“国之患也”。对于这种愚顽的文化封锁主张,唐玄宗一时也无法定夺,只好诏命中书门下裁议。裴光庭主持了这次会议。对于休烈的主张,裴光庭严辞批驳说:“休烈虽见情伪变诈于是乎生,而不知忠信节义于是乎在”,正因为“西戎不识礼经”,所以才“心昧德义,频负明约,孤背国恩”。他因此坚决主张,吐蕃“所请诗书”,应该“随时给予”,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渐陶声教,混一车书,文轨大同”。由于裴光庭之议,唐朝终于决定向吐蕃输出诗书典籍,促进了汉、藏两个兄弟民族间的文化交流。这个事实,不仅证明裴光庭的政治眼光高于他的同侪一筹,甚至可以看作是这位开元宰相对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一点贡献。
裴光庭卒年58岁。唐玄宗曾为他“优制赠太师”,并且“辍朝三日” 以志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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