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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如何进入英语的大道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英语学习方法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
  ——《道德经》
  我曾对英语绝望过,对自己也几乎绝望过……那时,我不知该怎么办,更不知道未来将何去何从……今天,命运虽然仍在不断地调侃着一介微末的我,使我感慨有加,哀叹有加,悔怨有加。但我却始终相信:God is faithful; he will not let you be tempted beyond what you can bear. But when
  you are tempted, he will also provide a way out so that you can stand up under
  it.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书》10:13)。
  人生总要亮剑精神才会有转机。我生命中的一个critical
  point就是英语的起步,这使我后来能得以考上公费研究生,命运也从此改变。但更为重要的是我有了“成功”的经历。人们常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话固然有理,但在绝大数情况下,成功比失败更有价值。就英语而论,很多学生就像我过去一样,之所以学不好英语,普遍原因就是于没有信心。成绩差渐渐地挫伤了信心,而信心差又反过来使他认为自己没有学语言的“天份”,如此恶性循环,以至很多人始终也学不好英语。这就是我、也是绝大数人身上发生的事情。
  如今,对于自认为没有英语天份的那些人,我以切身经历告诉你:成为赵元任、林语堂、钱钟书、吴经雄这样的大师或许需要天份(甚至还需要一些特别的机运);但超出一般水平,只要努力就可以。我对字母文字是没有天份的,更不是科班学语言的,也并没有整天泡在语言里,但现在我已经掌握了西语中最难的拉丁语,意大利语也已学了一年多。——我可以向毛主席保证,这绝不是什么天份的结果,而是努力和恰当的方法所至。
  很多人学英语一直不得要领,除了信心以外,普遍缺乏的就是恰当的方法(注意,不是什么“捷径”)。学英语一直不得要领的同学仔细想想,是不是有以下这三种倾向:
  1、唯考试是举。以恰当的心态应对考试不仅能使英语迅速提升,而且还能使分数和能力相互促进。但唯分数是举则是错误的,其结果就是培养出了大量的应试虫。有的人成绩虽然很高,但在内行人看来却学了太多的花拳绣脚。但这种模式最害人的地方就是使大家的潜意识产生了这样一种观念,即英语就是应试学:高考应试学、四级六级学应试学、考研应试学、雅思托福应试学,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学生、家长、社会也被这种应试文化所染,以至于形成了任何个体都无法撼动的巨大机器,这实在是一种悲哀。
  我英语真正的起步是从《新概念》第二册开始的(那时我已经大学毕业了,可见没有什么晚不晚的问题),那时我把考试完全放在了一边,只是去精读和背诵。可以试想的是,如果我当初把只把重心放在应试上,那就会是一个方向性的错误,可能也就没有今天的我了。
  2、下错功夫。有人只强调下功夫,甚至用苦行的方法学英语,认为只要下了功夫就一定会有所成。不下功夫固然学不好英语,但我们也需明白:错误的方法+努力=伤害,因为错误的方法绝不能达到英语的大道(其他事情也是这样)。英语有句格言说:Soft
  and fair goes far.(和缓畅达方能远达),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3、过于短视。有些同学总是用服止痛片的方式来学英语,从来没有根本地解决过问题,这就像在沙滩上建房子,它虽可遮挡一时,但一遇见风雨就要推倒重来。这不仅没有节省时间,反倒费时费力、收获甚微。因此,要是真心想学好英语,就不要过于短视。太史公曰:“治顽疾须用缓药,急则必崩”,固也。
  扪心自问,我们之中有多少人没有这三方面的问题呢?要知道,这不是无足轻重的琐细,而是原则性的、方向性的问题。
  老子曾说:“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意思是说,大道本来是平坦的,但人们却不走大道,而是喜欢走小道,以为那才是捷径,其实反倒误了自己。那么如何切实可行地提高英语并进入大道呢?是不是一定要在这样的前提下来谈呢,即整天泡在英语里,把它当成首要、甚至是唯一的事情。不在这样的前提下就不能学好英语吗?肯定不是,这对绝大说人而言并不现实。
  下面我从如下四个方面简要地谈谈:
  一、词汇。有的学生以词汇量为标榜,一见面就问“背了”多少单词;为了拓展词汇量,捧着单词本,挥汗如雨地背。——我们无须借助认知心理学就可以指出这种方法的荒谬:大家的汉语的词汇量是捧着《新华字典》背出来的吗?鲁迅、老舍他们的文笔是背字典背出来的吗?——诚然,如果大家急着参加某种考试,如雅思、托福,那么背词汇书是必不可少的,但却应该晓得,这种方法只是迫不得已,是权宜之计,而不是大道,因为不经过语境的词汇不可能内在性地掌握,也自然谈不上什么应用。诚然,好的字典也重视语境,但那只是句子的语境,缺乏句群的连贯性,因而是孤立的。我们可以换位想想,如果我们教外国人学汉学,会不会建议人家背《新华字典》?
  既然这个方法不对,那么提高词汇量又靠什么法子呢?答曰语境,尽管这样做的成效有些“缓慢”,但只有通过语境来掌握才是根本的法门,而其他方法不过是一种补充(比如联想法、谐音法,甚至字根法)。我不是要大家放弃其他方法,而是说要分清主次,不要沉溺于偏道而不自拔。
  本文首推的方法是经典精读,比如《伊索寓言》或《圣经》,它们对于西方人而言是童蒙读物,语法大都并不复杂。大家最好读对照本,把陌生的词汇用铅笔写在边白上,以后反复翻阅,真正会了的时候就擦掉。每天都能抽出时间,徐徐图之就一定会有大进,而且英语也会变得昂然有趣,甚至有瘾。当然,如能大量背诵,那更属上上之法。
  二、语法。很多学生并没有真正了解到语法对于英语的重要,而是像学汉语那样把focus放在了语感上。汉语是意合的语言(尤其是古汉语),这种态度对于汉语没有问题,但对于英语则有些不妥,因为英语是法治的语言,语法是其最基本的灵魂。语法掌握不好就难以读懂长句,也难以写出像样的文章来。我的一个学生雅思曾考过6.5分,在英国还待了半年,她跟我学语法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因为她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在英国待了一阵以后英语仍然很滥。——顺便说一句,以为出国后外语就会有飞跃,这绝对是错误的:蹩脚鸭走过凯旋门仍然是蹩脚鸭。
  当然,我无意说语感不重要,而是说只把focus放在语感上不妥。——语法对于西语而言就是基础设施,不吃透它就没有后劲。我每次开语法班时都会讲这番话:
  口语之流利、发音之流畅,人皆欲之,然文雅、修辞不亦重乎?写作之准确、复句之应用,人皆欲之,然引经据典、英文之节奏与韵律,如排比倒装、对称韵文,不亦重乎?如是之法,无他,唯语法耳!
  因而,建议大家无论如何也要把语法这一关过了,尽管学语法的趣味性不那么强。佛教有句话叫“在劫难逃”,语法就是“劫”,必须正对,没有取巧的办法(应试语法可以取巧,那另当别论)。
  毫不夸张地说,英语的语法是西语里最简单的(这也是它成为主流语言的原因之一),比起拉丁语它甚至就是barbarian(蛮夷),因而征服它并不是“挟泰山以跨北海”。只要大家方法对,或是在一个明白人的引领下,达到“恢恢乎游刃而有余地”的境界不是什么不可企及的事情。
  三、互译。谈及起互译大家可能以为是要培养译员,其实不然,这主要是消解标准化考试带来的负面因素。现在的考试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在选ABCD,这样的流弊是不求甚解,大家实际上是在选题点,读不透、模模糊糊,甚至有时就是读不懂也不影响得分。当然,问题也就出在这里。考生以选对答案是最高原则那么也就不在乎是否能够模仿和应用了(可喜的是,命题机构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近几年来翻译题已有回潮的趋势,如考研、四六级),这样一来,英语学十年都可能是竹篮打水。而局中人除了再一次地证明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以外并没有什么收获:英语是最讲良心的,你对它好,它就对你好;反之,你要是轻佻,它也就会轻佻地对待你。
  凡有翻译经验的人几乎都会推重翻译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只有通过互译,你才能真正领会英语本身的结构,意识到英语思维与汉语思维的差异,也才能渐渐学会直接用英语思维。因而,我在教学时特别注重互译的训练。互译对于老师和学生而言都是一种费力不讨好的事,但能取得非常扎实的效果,学到的也不是花拳绣脚。因而,无论教还是学,都要重视互译的进路。
  四、文化。我一向觉得,一味地强调刻苦是一种颇为不好的暗示,因为它在暗示学英语是痛苦的。大家都不是黄继光、董存瑞,面对痛苦,我们大多是退缩,意志坚强的人充其量也只能坚持一段时间,因为痛苦之事是不能长久的,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那更是一种沉重。我也反感“刻苦学英语”这种说法,因为这里隐含着一个致命的前提,那就是把英语与文化割裂开了,所以才谈得上是“苦”。语言就本质而言是承载文化的工具,如果大家学了很长时间的英语,连《伊索寓言》、《圣经》这样的经典都没有读过,对西方文化也所知甚少,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学英语的确会是一种莫大的痛苦,因为他只能在26个字母的苦海中挣扎,西方文化的迷人之处也丝毫不能打动他的心灵。——当然,苦行也不乏有成功的,但更多的则是成仁。苦行的最大功用就是可以使你跳过硕士、博士,而直接成为烈士。
  说在这里我就想提我的拉丁语老师雷立柏教授,他是奥地利人,一位像利马窦那样横惯中西的硕学之士,除母语德语外,还精通汉语、英语、拉丁语、古希腊语、西伯莱语等(商务印书馆已出版了他的希腊语、拉丁语教材)。他何以能如此呢?如果学语言是痛苦的,那么他这一介肉体凡胎何以能有那么大的忍痛力呢?他对语言固然有天份,但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每每入手之处都非常纯正。他1996年开始学汉语,那时他每天早起就到校园里去背诵汉语经典,如《论语》、《中庸》、《道德经》等,今天他的汉语甚至到了可以让中国人汗颜的程度。试问:这样的学习过程能是痛苦的吗?他学汉语能不好吗?这不仅不痛苦,而且还是一种休憩和滋养,因为伟大的灵魂在托着他走。
  此外,他教拉丁语时所选的材料都与西方文化血肉相连,比如《伊索寓言》(他称之为西方文化的“三字经”)、《圣经》(他称之为耶路撒冷的精神家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称之为雅典的精神家园)、西赛罗和恺撒(他称之为罗马的精神家园)……拉丁语本来十分繁琐,照理说上课应非常痛苦才是,但相反,上他的课反倒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甚至还有隐,就像心理按摩,因为上课过程本身就是在伟大的思想之间遨游。
  受雷立柏教授的影响,我教英语时就非常强调导入文化因素,尤其是经典。无论讲什么课都会补充很多文化方面的内容,因为我希望学生入手纯正,直进大道。事实证明,这种进路效果非常好。经典就是经典,它们是穿越时空的,学生的确普遍非常喜欢荷马史诗、《伊索寓言》、《圣经》、《格林童话》等:无论是解析语法还是词义,他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短段子甚至还能当堂背诵,那种感觉就叫“润物细无声”。有的学生能背诵柏拉图的《会饮》,有的能大段背《圣经》,这都是我最引之为美的事情,因为他们通过我感受到了英语背后所承载的西方文化的魅力,学英语自然也就变成了一件有内涵的趣事。
  我们不妨把视野拉到古典时代。在古希腊的世界里,爱神和美神总是成双地出现(西方的绘画很能反映这一点),因为在他们看来,有美的时候才有爱,有爱的时候才有美。离开美神与爱神,没有人能轻松惬意地融入他所做的事情。我们的孔子也重视在美中教学,这体现在乐的教育。——这些给我们什么启示呢?“知之不如好之,好之不如乐之”,如果老师和学生都能有意识地这样学习,即study
  from, in, and through beauty,从而把学英语能变成一种乐趣,那又何愁学不好呢?
  切记:只有当阿弗洛荻特和爱若斯舞动于你心灵之际的时候,认识的大地才能春暖花开!
  个人的告白或许会显得软弱,那么我就以《圣经》上的一句话来结尾这个序吧:
  Ask, and it will be given you; seek, and you will find; knock, and it will be
  opened to you.(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马太福音》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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