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范围和内容上的变化
化学考试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从已经实行新课标高考的山东、广东来看,选考内容占化学总分的7%-9%。
(1)必考内容——现行高中课本的“化学1”和“化学2”和选修模块“化学反应原理”。另外应该指出的是:目前北京在读高二的理科班学生 已将选修模块“有机化学基础”基本学完。
由于高中化学是一门基础学科,基础化学至今已相当成熟了。所以高中教材无论怎样调整章节内容,其基础知识仍是化学的主干知识,是不会改变的。我们熟悉的物质组成和变化、离子反应、氧化还原反应、物质的量、元素周期表和周期律、化学平衡和化学平衡的移动、电解质理论、电化学以及重要的无机物和应用、重要的有机物(烃、烃的衍生物、糖蛋白质)和应用、化学实验基础仍是化学的核心主干知识。
必考内容中增加了3点新课标的新内容和理念,体现新课标的时代性。
①能用盖斯定律进行有关反应热的简单计算;
②理解化学平衡常数的意义,能利用化学平衡常数进行简单计算;
③了解难溶电解质的溶液平衡。
(2)选考内容——除前面谈到“有机化学基础”外,还涵盖选修模块“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实验化学”的内容。化学实验是必考的,目前关于其他选修内容在高考中如何体现,尚不太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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