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我很叛逆,而且不爱读书,一个简单的造句,我都没法很好完成,更别说写好一篇文章。妈妈便买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在一个我认为无聊的时候,不经意的阅读了,我每天读几页,然后悄悄的折好,做一个记号,隔天再读。
我被文章里的有趣的情节所吸引,心也被小主人翁——金铃所栓住了,看着她我觉得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我,生活中我是一个粗心的孩子,每天不是把自己的书本给同桌带回家,就是同桌的书本被我带回家,为此妈妈没少训我。有时我也会偶尔乖一下,但是有时也会吧妈妈和老师气得“鼻子不来风”。自从我看了这本书,我也跟着主人翁的个性而改变,她由胆小粗心变得胆大自信,我也会向她学习。看到她的妈妈为i了金铃的学习和择校而焦虑心烦时,我想到我的妈妈为了我的付出,突然觉得对不起妈妈。看到最后金铃自信满满的进入考场时,我很高兴,仿佛是我自己。
妈妈还不知道我已看完这本书,而我会用实际的行动,努力地成为妈妈所期待的那种孩子,妈妈说,她很喜欢像金铃这样的孩子。而现在的我开始阅读一些书籍了,我可以造很通顺的句子,在妈妈的帮助下能写作文了,这是归功那本《我要做好孩子》。
作文点评:
语言平淡,不会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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