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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西方打架的差异想起的
拳王泰森曾表示过,此生唯一的错事就是学会了“打架”。泰森是专业“打架”的,或许觉得累了。可是,我们这些业余“打架”的,还真得好好学学。有人说,美国人打架,先推对方两步;中国人打架,自己先退两步。“打架”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无论是先发制人,还是以退为进,要打,就得打出水平,打出美感,这可是一门儿艺术。
君子的本色是,要打人,三年不晚。挨打时,要屹立不动,即使身体动摇,意志也不能动摇。
小时候打架,父母总说:“爱打架的不是好孩子,有事报告老师,老师会做出公平裁决。”孩子们信任老师,就像父母们信任法官一样。然而,美国的孩子,他们的长辈则告诉他们:“挨打了?Fightback(打回去)!”遇到孩子打架,美国人会站在一旁袖手旁观;法国人会立即把揪在一起的孩子分开,教他们用嘴吵就好,不要动手;而中国人看到孩子打架,多半会劝告:“不要打,也不要吵,有话好好说。以和为贵,别伤了和气,双方都忍一忍,退一步”。和一位研究心理学的朋友谈起这两种观念,他说:“‘不打架’,是中国文化强调‘和谐’避免冲突,牺牲一己一时的利害,求得整个社会的稳定。人性善为其理念。‘Fightback’,是基于保护个人利益的观念,人人争得自己权益,社会自然平等公道。基于人性恶的观念。”这是东西方人完全不同的两种理念,就像对“离婚”的看法,“离”与“不离”,东西方人的理由都是“为了孩子”。
东方人的“不离”,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西方人的,“离”,是为了给孩子一个没有父母纷争打闹的环境。至于这两种做法的优劣得失,却是众说纷纭,即使是婚姻学家,也莫衷一是,这里按下不表,咱们回到“打架”。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孩子打架,父母老师应是旁观者而非仲裁者。孩子在揪打的过程中,不仅能渐渐地适应团体活动,而且还能感觉到被打的疼痛,以及发现如何才能增进朋友间的感情,所谓不打不相识嘛。打架可以提供孩子很多学习的机会。被欺负的孩子,会想方设法求取致胜之道。以前小的时候,或家里有长兄,或玩伴中有“孩子王”在你受欺负的时候会替你出头,而在美国的ABC多半得靠自己打码头。有心理学家说:“打架能增长个体挨打的直接经验,理解拳头和口头表达的不同效果,使受教育者在打与被打的反复操练中,获得暴力和侮辱的有机联结。”
大儿子三岁刚上Daycare(日托)时,因为英文表达不太灵光,有时会和其他的孩子因玩具事件起冲突,开打。有一天去接孩子,老师说:“今天几个小孩打成一团,我让你的孩子坐timeoutchair了。”我说:“好,打架的孩子都应该坐坐timeoutchair,以后就长记性,不打架了。”老师又说:“不,我只让你的儿子坐timeoutchair,别人没有。”我又问:“是他不讲理,先打人?”老师说:“不是,是其他的孩子不讲理,先打了你儿子。”这都是什么话?我一听,阶级斗争那根弦,“噌”地一声就绷紧了。好嘛,明目张胆地欺负人不是?噢,这有理的被处罚,没理的逍遥法外?后来,经老师一解释我才明白,敢情洋人不罚打架的,只罚不守规矩的。他们的规矩是,孩子们打完架了,都得去老师那儿汇报打架的前因后果,如此这般描述一番躯体和心理感受,然后就OK了。我家儿子以为真理站在自己一边,连上帝都不用禀告,还用向老师汇报?其他的孩子都乖乖地在老师面前慷慨激昂一把,唯独他不屑一侃,所以才被罚。
不像中国的老师,教育学生在出现矛盾和冲突时,报告老师,凡事由老师定夺,让学生把所有解决问题的机会都抛弃了。美国的老师,遇到孩子打架则在一旁细心观察,除了有危险,一般不干涉。事后才叫孩子们到跟前,说明这次用拳头说话的得失利弊,让孩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下次再出现同类冲突时,一定要比前一次更高明一点。所以,只要没有危险,无论是吵架或打架,不妨让孩子们打个痛快。久而久之,他们就懂得如何依靠自己的力量,面对任何困境,培养出独立解决各种麻烦的能力。(待续)
从如何看待儿童打架谈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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