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日前称,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较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与其幼年心理有密切关系。她建议,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注重对子女的心理抚养,培养儿童健康心理。
李玫瑾介绍,从心理学角度讲,人的心理发展具有顺序性,行为问题表现有滞后性。大部分成年人的极端行为都可以追溯到其早期心理经历,人的心理问题则与其6岁前的教育有很大关系。
对于家庭教育,李玫瑾建议父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亲自抚养幼儿子女。0~12岁的孩子处于“依恋期”,父母与孩子长期、持续的亲密接触,有利于培养孩子的“依恋”心理,给孩子带来生命初期的愉悦记忆,这是孩子形成心理自制力的基础和资本。父母亲自抚养,才有爱的言语滋润,才有父母与孩子的目光对视,而缺乏目光对视的孩子,往往伴有或轻或重的心理问题。
李玫瑾建议,父母在孩子3岁前主要实施情感抚养,4~6岁实施性格抚养,要学会在孩子6岁前对其说“不”。李玫瑾说,人的性格形成期是0~1岁,定型期是12~17岁。她说,在培养孩子性格的过程中,父母要克制其任性,防止其压抑,抵制其冲动,避免其自私和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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