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的秦先生最近因宝宝的事情有些心力交瘁,6月24日,秦先生刚满30个月的儿子上午吃了两块麦番豆松町后,中午就开始频繁地拉肚子,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确诊为食用变质食品而引发的肠炎。秦先生说,令他不能接受的是,厂方竟说自己是小厂不怕曝光。
食品的生产厂家福建友谊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区负责人表示愿意赔付医疗费,但不予满足秦先生提出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等要求,因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
市民投诉: 宝宝吃发霉食品拉肚子
秦先生夫妇家住合肥市经开区锦绣社区,6月25日晚上,秦先生夫妇在小区内的休闲食品超市内买了一袋麦番豆松町,一种类似面包的袋装食品。据秦先生介绍,6月26日上午,宝宝自己拿了“小面包”吃,他和妻子都没在意。
等孩子吃最后一块的时候,妻子发现“面包”上有霉点,“随后我们就立刻制止了宝宝,但是宝宝已经吃了两块进肚子里了。”他说,当即就查看了一下食品的生产日期,核对过后发现还没有过期。
“宝宝一下午就拉了四次肚子,还哭闹不停,我们很着急,赶紧送医院了。”经过医院诊断,说是因为宝宝食用了变质食物而引发的肠炎。
据秦先生介绍,他辗转与福建友谊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区负责人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厂家当时就承认有一整批的货出现了问题,近一个月来他们都在处理相关的投诉。厂家也说当务之急就是把宝宝看好。”秦先生表示,6月26日晚,刘先生打来电话说公司前期已经发现产品存在问题但一直没有处理好。
“厂家说可以赔付医疗费,但我觉得小孩的医疗费并非我们损失中的大头,我妻子这半个月来都请假在家带孩子看病,误工费也要算的。”秦先生说,但厂家表示,最多赔偿秦先生500元的损失并赔偿秦先生十袋麦番豆松町食品。
厂家回应: 顾客部分要求不能满足
记者通过秦先生提供的福建友谊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区负责人刘先生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刘先生。
“我们的产品不可能引起肠炎,只可能是腹泻,医院的病历我也没看到。”刘先生说,厂家会赔付小孩的医疗费,但是秦先生提出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要求太苛刻,厂家不能接受,因为秦先生的要求不合法律规定。
“合理要求我们都可以负责,假一赔十是我们对消费者的承诺。既然他买了我们的产品,就是我们的顾客,我们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刘先生告诉记者,如果秦先生一定要厂家满足误工费和营养费等赔偿要求,那就只能任他曝光。
针对秦先生说的厂家前期就知道产品存在问题,刘先生表示,“我们并不承认产品有问题,我是说以前也有消费者反映过,但后来查明不是产品的问题,但是我们还是赔付了检查费和医疗费,并给了他十盒产品。”
刘先生说,他认为秦先生误解了自己的意思,并不是说厂家已经知道产品有问题,而是说之前也有人投诉过,但后来查明是因为食品打开过久导致变质才引起小孩腹泻,与产品质量无关。
律师观点: 赔偿误工费有据可依
究竟顾客和厂方该如何处理这件事,顾客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来听听律师是怎么一个说法。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敏说,如果确实是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方和厂家共同负责任,也可以要求他们任何一方负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食用变质食品所导致的人身权、健康权等权利受到侵害,消费者就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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