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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幼儿园虐童无处遁形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入园入托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近日,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艳红虐待儿童的照片在网上引起热议。温岭公安官方微博称,目前颜艳红因涉寻衅滋事已被刑事拘留,另一名参与拍照的女教师童某被行政拘留七日。(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25版)  够了,够了!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我们已经看够了。看到那个被拎耳朵凌空的孩子张大嘴号啕大哭的样子,相信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心痛,而更心痛的是那些受虐孩子的父母。  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当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拎耳朵凌空的时候,当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被倒着扔进垃圾桶、被胶带封嘴、被迫脱裤子、被迫接吻、被打屁股、被伤下身、被针扎、被火钳烫、被扇耳光、被罚吃地上的痰、被锯条锯手、被关厕所、被绑在粪盆上……他们的心在滴血,他们的眼中充满愤怒。  儿童是社会的弱者,虐待儿童是挑战社会的底线。每每看到人神共愤的虐童事件时,尽管心里跟广大读者一样怒不可遏,可又冷静地在劝自己,不愤怒,不愤怒,因为在这个新闻中,假如你愤怒就正好中了她的圈套,你越怒越不理性她越高兴。而且,没有监管的发力,愤怒难以改变现实。在今年被媒体曝光的11起恶性幼儿园老师虐童事件中,每一起都无一例外引发社会的愤怒,但每一起又无不是在社会的愤怒之后继续发生的。也就是说愤怒没有遏制住幼儿园虐童事件。那些虐童的幼儿园和老师都没有受到足以杀一儆百的惩罚。  在温岭这一虐童事件中,犯罪嫌疑人是以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假如罪名成立,依据眼下的情况,她将面临最高5年的刑期。法律问题尚需进一步探究,但这或许能够减少虐童事件。不过还要看到,警方之所以以寻衅滋事罪立案,除了其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外,更多是刑法中没有专门的虐童罪。眼下的虐待罪犯罪主体基本上以家庭成员为主,而不适用于幼儿园老师这样的对象。有必要在刑法中设定虐童罪,以更加明确、更有力度的方式震慑包括幼儿园老师虐童在内的所有虐童行为。  当然,幼儿园老师虐童事件频发,从根本上看还是一些教师素质不高造成的。比如在温岭市,有上岗资格证的幼儿园老师不到40%,大部分是“先上岗后考证”,而当事人颜艳红就属于无证上岗。一项对15到18周岁的幼师学员的调查显示,60%的人是觉得学习成绩差、升学无望,为生计所迫才选择这个职业的,70%的人觉得带孩子又累又苦。数据准确程度或许有待考证,但带给我们的思考却需要重视。当下,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或许一时半会儿难以做到,但利用现有法律和制度严惩幼儿园虐童行为,却是现在马上要做的事情。  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公立幼儿园严重不足,大部分孩子要到私立幼儿园来解决,政府不负担也就罢了,如果连监管都做不好的话,那就是严重的失职,因为面对屡屡出现的虐童事件,法律和监管不能再冷漠麻木地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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