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黄金法则八、管教原则
当今,最受推崇的是民主型家教方式,但一些家长由于缺乏对民主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实际上常常陷入民主有余、集中不足的误区。
民主型家教的核心是孩子与家长在人格上平等,互相尊重。家长在替孩子拿主意时,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合理要求与需要,但在孩子因年龄小拒绝执行正确的建议时,家长必须坚持正确的主张,因此它也有强制的一面。
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认为,在孩子健康人格和品行的塑造过程中,必须要贯之以健全的惧怕感,这样才可能做到自我控制和自我校正。比如小学生,他们在学习目的不甚明确的情况下仍能努力学习,就因为惧怕学习不好会受到老师、家长的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相反,不具备这种惧怕感的孩子,对学习就松松垮垮、漫不经心,缺乏约束力。
在一些家庭中,常常看到一些小孩子“不怕人”,一切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事事都“独断专行”,这是家长对孩子长期放任而形成的恶果。要想纠正这一现象,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注意培养孩子健全的“惧怕感”是十分必要的。
健全的惧怕感要从小培养。有些家长过分地娇宠孩子,对他们百依百顺,孩子一发脾气,全家人诚惶诚恐;而孩子做了错事,又百般包庇、纵容。显然,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绝不会有健全的惧怕感。同时,惧怕感与滥施体罚、打骂是不可等同的。有人为了让孩子产生“惧怕感”,便采取“棍棒政策”,结果不仅会使孩子失去自尊、自信,还会产生逆反心理,变得什么都不怕了,所以,健全的惧怕感来自科学的教育、引导和严格要求。
所以,民主型家教应包含“说理”和“惩罚”两种手段。第一步要说理,使孩子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愿意改正。但是,“已经习以为常的错误行为方式”已经有了很大的惯性,要阻止“惯性”作祟,使孩子纠正错误,就必须有足够大的外力。惩罚就是这样一个外力。
如何惩罚?有人说惩罚是一门艺术,就是说惩罚有许多讲究。惩罚应视对象不同而加以区别。孩子犯错误,家长应明辨错误的性质,有些属于成长过程中的失误,应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提醒注意就行了,如打破碗,弄脏衣服,发点小脾气。有些属于主观过错,故意为之,家长应区别是首次犯错还是再次。首次以说理为主,着重向孩子分析犯错的原因、危害以及如何避免再次出错。为了使其长记性,有所顾忌,家长有必要和孩子约定,若再犯就要接受某种惩罚。若真的再犯了,就要严格按约定办,不能打折扣。和孩子“商量”出来的惩罚手段,肯定会比体罚、责骂更加有效。当然,这种“惩罚”应在不伤害孩子的精神、身体的前提下制定。当惩罚被人们简化为打和骂,或滥用后,惩罚的名声变得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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