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是在近年来法国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得以通过的。此前,法国社会曾开过多次公开辩论,主题之一即是犯罪少年的父母究竟该不该负相关责任,以及该负什么程度的责任。舆论经常提及一个观点:应该在惩罚犯罪孩子的同时,也对那些没有能让自家孩子走正道的父母予以经济惩处。而最简单、最直接的惩处办法便是取消父母原本享受的由政府发放的“家庭补助金”,这笔补助金原本是为帮助父母更好培养孩子成长而设立的。
议会对实施新法案作出如下解释:
首先,在犯罪孩子被送进“封闭教养中心”后,父母就不必为他支付生活、学习费用了,由此再领取补助金并不合理;
其次,新法案对责任心不强的父母起着一种督促和警示作用。
这就意味着:只要未成年孩子因犯罪而被关进“封闭教养中心”(类似于“我国的少年管教所”),那么他们的父母即被取消领取“家庭补助金”的权利,而恢复这样的权利得由父母签署保证分担和加强对孩子管教得协议,并经法官批准。
但也有许多民众对新法案表示了异议。他们认为,“问题孩子”大多出生于经济条件差、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家庭——对于这样的家庭社会应该伸出援手,而不是首先考虑对他们进行惩处。另外,一些孩子不肯接受父母的教育,并不是父母管教不严,因而责任首先应由孩子自己承担,让全家人来共同承担个别成员的过错,也有“株连”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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