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男,15岁。生于新加坡,现与父母及弟弟小本居住于澳大利亚。
有才自幼聪明,创造力强,但兴趣狭窄单一;天性单纯善良,但执拗。11岁时被正式确诊为自闭症谱系的阿斯伯格综合征以及注意力障碍。
有才妈在这里用爱记录了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2009年11月23日
昨晚,吃了晚饭,我提醒有才该吹小号了。有才说我们去超市的时候他吹了。我问小本是否听到了,小本说:“听到了,哥哥吹了30分钟。”
后来我在厨房忙活着,小本几次过来让我去他房间一下。等我终于忙完了,小本拉着我去了他的房间后对我说:“妈妈,我撒了谎后就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哥哥今天没有吹小号,我今天早上也不是7点起的床,而是6点就起来了。”
我把有才叫进他的房间,只说了一句话他就招了,这就应了专家的话??阿斯伯格们特别不会撒谎,但他狡辩起来可真够厉害的。
有才:我小时候,你也对我撒过谎。
我:什么时候?
有才:你撒谎说世界上有圣诞老人。
我:这么说的话,《哈利・波特》的作者也撒谎了。你知不知道想象力是啥东西?
有才:那我说我吹小号了也是我想象的,所以不算撒谎。
我:总之呢,你没有吹小号还说吹了就不对。我要惩罚你,最好是打你一顿,这样你才能记住。我现在是好好跟你说话,没打你呢。
有才:你凭什么打我?
我:犯了法的人要进监狱,这就叫惩罚。
有才:那你送我去监狱吧。
我:犯了国法的人进监狱,你犯的是家法,不需要进监狱,但要受到家里的惩罚。
有才:如果你打我,你就是虐待孩子。我可以告你。
我:你告我吧,我进了监狱对你也没啥好处。没人给你做饭,挣钱,还房屋贷款,这个房子都有可能被银行收回去。
有才:你这是恐吓我。
我:我这哪叫恐吓啊,我这叫陈述事实。哦,对了,你的辩论天赋很高哦。以后要是不当律师或政客就可惜了。
2009年12月4日
“你要好好想想如何跟‘青春期’打交道。”
昨晚,从9:00到11:30,有才跟我辩论了2个半小时后,丢给我这么一句话作为这场辩论的结束语。
这场辩论的起因是,有才今晚要去小理家过夜,然后第二天一起去出帆(就是在海上的帆船运动)。小理今晚有1个小时的钢琴课,有才想把我的手提电脑带上,这样在小理上那1小时的钢琴课时,他就不会闲着没事干。我不同意他带我的手提电脑的理由是:有才要先上一天学才去小理家,第二天要先去出帆,然后去GamesWorkshop(英国一家著名的战棋店)。我觉得我的手提电脑要去这么多地方,丢失和损坏的可能性比较高。再说了,就为了小理上钢琴课那1个小时自己也有点事干,值得吗?那1个小时干点什么不行啊。
下面是我们这场辩论的几个片断。
有才:你怎么就不能站在我的角度想呢?
我:我站在你的角度想了啊,我觉得带着电脑去那么多的地方,就为了玩1个小时,不值得。
有才:可我觉得值得啊,我没觉得麻烦啊。
我:100个人里,99个都会跟我想的一样,就一个人偏跟大家不一样。
有才:那你也得站在我的角度想啊。
我:我特别想站在你的角度想,但发觉很难,因为你跟别人想得太不一样了,你能不能学学我们99个人是如何想的?
有才:跟你们学如何显摆,如何撒谎啊?
我:显摆有什么不好呢?假如大家都这样,互相都理解不是挺好的吗。
我:你以后跟爸爸提你的要求,别找我了。
有才:我跟一只狗讲,狗都比爸爸更容易听明白我的意思。
我:那是因为你讲的是狗能听懂的语言而不是爸爸能听得懂的语言。
我:你说爸爸还不如狗更能理解你,我也可以说我养一只狗更省事。
有才:狗到处大小便。
我:可是狗不会向我要完了果汁机后又马上要奶昔机。如果我怕狗到处大小便的话,我可以把狗圈起来。
有才:反正你什么都不让我做。
我:我满足你9个要求,就一个要求没满足,你就说我什么都不满足你。
有才:你看总共有十千万件事,其中有一千万件事你不让我做。一千万件啊!难道不是什么都不让我做吗?
我:你算数没学好啊?百分比学了吗?
我:你要我买个果汁机,我觉得要求合理,鲜果汁健康嘛,所以我就买了。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买奶昔机?
有才:因为现在是夏天,天气太热,我需要喝冷的东西。
我:那你以前在新加坡时是怎么活过来的?
有才:因为在新加坡时我们每天都开空调。
我:反正我就不买奶昔机,你可以在果汁里加冰块。
有才:那我就去外面买奶昔喝。
我:随便你,反正是花你自己的钱。
有才:你知道吗,我现在是青春期了。
我:哦,是吗?我没觉得你的声音变了啊。
有才:你啥也不懂,我现在都不能唱很高的音了。(去年,有才的合唱团老师还说有才的声音特别好听呢。)
我:哦,是吗?长胡子了,让我看看。(我假装凑过去看有才的脸。)
有才:你羞辱我!
2010年3月5日
我和有才就学习、电脑游戏、战锤游戏、看电视等问题辩论了2个小时。
有才:你要我每天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的时间都在学习,一星期学习7天。
我:我没有。如果你这么做的话,采用适合你的学习方式,我可以保证你的成绩排全年级第一名。
有才:你小时候不能跟现在比。你那时候,没有电脑游戏,没有任何玩的东西,你除了学习外就没别的事干了。
我:我那时候确实没有电脑游戏,没有你玩的这些东西,但我也有玩的东西。除了上学外,我还跟朋友们在外面玩跳皮筋、捉迷藏什么的。
有才:学习不好玩,为什么老师和你不能把学习弄得有趣些呢?
我:对不起,如果你是个幼儿园或是一二年级的孩子,我会用5块巧克力来教你2+3=5。但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我必须告诉你:学习就是一件枯燥的事情,你必须要接受这个事实。就像我去上班,我的老板不需要花心思把工作搞得有趣一样。人为了生存必须要做一些没有趣味的事情。
有才:你让我从总排名倒数30名里跳出来,但其他人也有这个想法,所以说跳出来并不容易。
我: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如果改变你的学习方式,扬长避短,很容易就能跳出倒数30名。如果像你说的那么做了,还是没有跳出来,那么我们可以转学,或者说明你的学校确实都是精英。如果你愿意留下来,我不会再介意你排在倒数30名里。
有才:你对我的要求太高了。按照你的要求,我将失去任何自由时间,失去任何快乐。
我:你们年级有180名学生,我对你的要求是排名在149名之前。我的要求高了吗?如果你能百分之百像我以前那样学习,我保证你拿第一名。但我没有要求你得第一名,所以你也不需要像我那样学习。
有才:好,我就百分之百地按你的方式学习,看看我是否能得第一名。我得第一名的话,你给我什么奖励?
我:我可以奖励你1万块钱。
有才:你以为我的快乐和我跟朋友的友谊只值1万块啊?如果我按照你的方式,我就失去了跟朋友玩的时间,我就会失去友谊。
我:所以我没有要求你得第一名呀。凭你的智力,改变现在的学习方式,我相信你轻而易举就能达到我的要求。
在2个小时里,有才就像一个“测谎机”,同样的几个问题翻来覆去地问,同样的答案我得翻来覆去地说。
小本对有才的评论是:可真够固执的。
2010年9月8日
我跟有才进行了一场关于是否允许手提电脑在青少年的卧室里过夜的辩论。
有才:允许。
我:不允许。
有才:我认为,家长允许手提电脑留在青少年的卧室里过夜,说明家长信任孩子的自控能力,不允许则说明不信任。
我:我不认为不允许手提电脑留在青少年的卧室里过夜就是对青少年的不信任。比如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家长能因为信任就不给他垫纸尿片吗?所以说是否信任孩子的自控能力,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事情来决定。
有才:我们现在讨论的是14岁的青少年,不是婴儿;是手提电脑,不是纸尿片。请你不要偏题太远。
我:那么我再举个例子吧。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不能买烟买酒。为什么制定了这么一条法律呢?我认为这是因为,一旦青少年买到了烟酒,他们就会控制不了自己而去抽烟喝酒,最终损害健康。所以法律规定任何人不能卖烟酒给青少年。你可以去试着买烟酒,谁卖给你,谁就得坐牢。
有才:但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手提电脑在青少年的卧室里过夜。
我:任何法律的制定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人类抽烟喝酒的历史可达几千年,但禁止卖给18岁以下青少年烟酒的法律条款只有很短的历史。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上网查查该法律条款所制定的具体年份。
有才:你说的没错。但是目前并没有不允许手提电脑在青少年的卧室里过夜这样的法律条款,为什么不允许手提电脑在青少年的卧室里过夜?
我:在没有该法律条款的情况下,鉴于青少年的年龄小于18岁,所以由其监护人决定允许还是不允许。
有才:嗯……
我:当然了,青少年有权向有关部门控告其监护人失职或不合格。不合格的监护人可以被撤换。作为一个监护人,我随时欢迎被监护人的挑战,也做好了被撤换的心理准备。
有才:你给我出去,顺便带走手提电脑。我要睡觉了。你没有看见都11点了吗?你耽误了我的睡觉时间。
我:好,晚安!
有才:回来!你刚才进我的卧室时没有敲门!
我:哦,那是因为我看见你当时正在厨房喝水,既然房门开着而且房间里没有人,我就没有敲门。
有才:就算我不在卧室里,你也得经过我的许可才能进我的卧室。
我:是的是的,我错了。对不起,下次我一定改。我可以走了吗?晚安,宝贝儿!
第二天,我对有才说:“小子,你昨晚反应够快的哈,老妈差点招架不住。”
2012年2月21日
今天我问我的一个学法律的朋友:“你说有才这么能辩,能当律师不?”
朋友说:“没问题啊,法官都会被他说晕了。”
我说:“你说他是不是特能偷换概念、钻空子和偏离主题呀?”
朋友说:“他的思维和咱们不一样,加上他特专注,反应又快,一般人不是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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