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只会整天躺着睡觉的新生儿,发展到一名活泼好动、能歌善舞的儿童,小儿经历着各阶段的运动发育过程,它与脑、脊髓及肌肉的功能发育密切相关,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规律:
(1)头一尾规律即小儿的动作发育自上而下发展,如小儿先能抬头、抬胸、翻身,然后会坐,再以后才能直立、独走。
(2)由近及远即离躯干近的肌肉动作先发育,然后掌握肢体远端的肌肉活动,如小儿先能抬肩,以后才会用手取物。
(3)从泛化到集中,由不协调到协调。如4个月左右的婴儿看见面前有鲜艳好看的玩具时,只有一些泛化的表现,如手舞足蹈、兴奋不已,而不能把玩具拿到手。而8—9个月较大的婴儿见到玩具时,除了兴奋以外,还会集中地表现为伸手去取玩具,如果仍无法得到,他们则会设法通过转身、弯腰等动作来接近玩具,尽力拿到。而在这一发百过程中,婴儿的眼手协调能力也逐步趋于完善。
(4)正面的、积极的动作先于相反的动作发育例如婴儿先学会用手抓东西,以后才会放下手中的东西;先能从坐位拉栏杆立起,然后才会从立位时坐下;先学会向前走,以后才会倒退走等。
纵然同一年龄有的孩子已会走路,有的还不会;或者有的已能跑、跳,有的还不行,但是动作的发育总是按照上面所介绍的四条规律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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