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物”、幼儿、交往
雅斯贝尔斯认为,“个人与他人的交往既不丧失于他人之中,又不与他人相对立,而是在彼此保持自己的个性、人格、自由的同时又把自己的心揭示给他人,并领悟他人之心,即做到彼此心心相印”。川在这里交往被当然地限定于“个人与他人”之间。然而,通过观察幼儿生活,我们看到了一种更为独特的行为。这种行为一方面符合上述对交往活动特质的描述,另一方面并非以“他人”为对象,而是用“物”代替之。幼儿独有的思维特点和生活境遇,决定了“物”在幼儿交往世界中独特的地位和价值。这种以“物”为对象的交往行为普遍存在于幼儿的生活中。本文试图简要阐发幼儿生活中的这种特殊交往形态,以拓宽幼儿交往理论的视界,为幼儿教育实践提供一点新的思路。
一、幼儿与“物”交往的界定
幼儿与“物”的交往是基于以下两个事实而存在的
首先,“物”是幼儿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交往”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交流,表达思想、情感和需要的过程,同时也被理解为人的存在方式,是人的整个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交往就是一种生活。在幼儿的交往生活中,“物”是必不可少甚至是关键的。无论在家庭还是幼儿园,幼儿都在接触神奇的自然世界和生动的“玩具家家”。到了现代社会,“物”在幼儿生活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了。忙于事务的成人认为把幼儿安置在一堆“物”中不失为使其“安静”的明智之举。“物”成为幼儿成长中的“重要他人”。
其次,“物”是幼儿视界中的“生命存在”。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泛灵论倾向是儿童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据此,幼儿会认为自然界中的树木花草、日月星辰都和自己类同。例如:一位3岁的幼儿和妈妈一起看日落,当看到太阳落下天空变黑时,她以为:“太阳要去睡觉了。”再如,一位4岁的幼儿第一次看到奔腾不息的海洋时会很好奇:“它什么时候才能停息呢?”当父亲告诉他海洋永不停息时,他实在无法相信:“就连我们睡觉时也不停息吗?”“大海跟人不一样,居然不要睡觉吗?”在幼儿的日常生活中,类似的泛灵现象??以生命的方式对待无生命的事物??大量存在着,其共性是儿童赋予物质世界以生命,认为物质世界也有心理生活。可以说,幼儿眼里的“物”与成人眼里的“物”存在着本质区别。因此,幼儿与“物”的交往就是在幼儿的生活中,幼儿与其独特视界中的“物”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往来。在幼儿眼中,这种“物”与人同样真实、生动,是作为“主体”参与交往活动的。与“物”的交往也就是有别于教师、家长或幼儿同伴作为另一方主体而进行的一种幼儿独有的“物我交往”行为。
二、幼儿与“物”交往的意义
(一)顺应了幼儿心理的泛灵论倾向
心理学家荣格指出,在人的意识底层存在原始思维的痕迹,是人类集体无意识的一部分,如各种原始的图腾崇拜。在幼儿期,对世界的认识较少受到干扰,因而集体无意识也较好地保持了原初形态。人类原始思维的一些重要特征,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发挥作用的空间。这些原始思维的特征,有些在今天看来是匪夷所思的,例如泛灵论倾向。现代成人由于受到外界社会与思想规范的束缚,集体无意识深藏起来,个人意识居于精神的主宰,慢慢失去了“万物有灵”的概念,所以常常不能理解幼儿对世界的特殊看法。但对幼儿来说,把生活空间中的一切事物理解成富有自主意识、富有生命力的对象,并且以人的方式和它们交往,却是如此真实的事情,是幼儿泛灵心理倾向的自然表现。
(二)增强了幼儿的识“物”能力和爱“物”品格
斯宾诺莎曾说过:“人越多了解事物的因果由来,他就能越多地掌握事件的后果,并减少由此而来的苦楚。”这种对世界的认识兴趣,促使人类生活空间的急剧扩大,创造了无数科技奇迹。幼儿与原始人类相似,世界之于他们是无限神奇的。与“物”的交往,不仅发展了幼儿的感知觉、适应能力,也促使幼儿更多地了解物的诸多物理特性,增进了幼儿对不同物的区分和运用,满足了他们求知和探索的愿望。同时,“爱护公物”等优良品格应从幼儿期开始培养。幼儿以生命的态度与“物”的交往,正有利于培养幼儿轻拿轻放、摆设整齐等良好品质。
(三)构成了幼儿成长的必经阶段
《人世间》篇末说:“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以“物”为对象的交往形式存在于幼儿期,其重要性也在于它是不可绕过的。作为幼儿全面接受成人生活训练的开始,这种交往形式提供给幼儿一个缓冲期。在此期间,幼儿可以应用自己的生活知识,由“独白”上升到“交往”’,从而把“我”从周围空间独立出来,形成明确的自我意识。随着幼儿接受的外界影响逐渐增多,幼儿的社会化将逐步完善,相应的泛灵化倾向也逐渐淡化。幼儿在与“物”的交往中获得的知识、经验、能力、体验、习惯等,都将适时应用于随后更广泛的社会交往中,利于良好人际交往转换的实现。
三、幼儿与“物”交往的特点
(一)交往的目的:指向过程
幼儿与“物”的交往没有明确的外在目的指向性,如果说有目的性,那就是交往过程本身。幼儿在与“物”的交往过程中,不仅可以获得成人所能观察和总结出的、幼儿对“物”的大小、轻重、形状、颜色、温度、序列等物理特性的认识,而且对于同处交往情境中的幼儿和他们眼里灵动的“物”来说,幼儿正经历着喜、怒、哀、乐等丰富而生动的情绪、情感体验。不管这种交往持续多久,幼儿关注的始终是交往过程本身。而成人之间的交往往往带有很明确的目的性。不论这种目的指向是事务性的还是情感性的,交往总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需强调的是目的性并不与功利性一致,而只是表明成人的交往是主体双方头脑中预先图式的一种反映,至于交往的结果是否达成了预先的图式并不影响这种目的性。而幼儿在与他心爱的“物”交往时是没有这种预先设置的意图的。
(二)交往的模式:自主参与
研究表明:由教师开启的师幼互动事件占69.1%,而以幼儿作为施动者教师作为受动者的互动事件只占30.9%,前者是后者的两倍有余。可见,在师幼互动中,教师与幼儿还未能达成真正的平等对话关系。而当幼儿与无声的“物”交往时,幼儿似乎成了交往的“主宰”。他们可能兴高采烈地向你宣布“昨晚月亮陪我一起散步啦”!或者郑重其事地责备“不听话的皮球”怎么从桌上跑到地上来。在与“物”的交往中,幼儿获得了更多的主动性,更倾向于在交往中首先发出交往意向,并对“物”的意外“行为”采取积极措施。
(三)交往的对象:模拟角色
幼儿在与“物”交往中,“物”是作为一个模拟的角色参与进来的。首先,“物”是交往的对象而不是媒介。“对象”是指行动或思考时作为目标的人或事物,而“媒介”是指使双方(人或事物)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幼儿在与“物”的交往中,时时处处考虑“物”的感受,要求自己与“物”共同遵守交往规则。“物”被看作平等的主体。所以,在该过程中“物”不是作为媒介存在的。其次,交往对象是非真实的。“物”之所以成为幼儿交往的对象而非媒介,在于幼儿会把“物”拟人化,从而使“物”在交往中表现出幼儿所能理解的人类反应。如枕头掉到地上,幼儿会认为它一定摔疼了;洋娃娃在打针,幼儿“帮着”它喊疼等。最后,这种交往也伴随一定信息反馈,并非虚拟。与网络交往这种典型的虚拟交往形式不同,幼儿与“物”的交往在幼儿的视界中又是真实的。在这个过程中幼儿展现了丰富的内心世界,表现出真实的情感体验,也顾及到“物”的“一颦一笑”或“一举一动”。
(四)交往的手段:投射反馈
在与“物”的交往中,幼儿的信息来源较为特殊。“物”作为一个模拟主体,除了提供少量的物理特征以外,无法提供其他信息。幼儿能够乐此不疲地参与这种交往,就是因为在这一过程中存在投射反馈的机制。一方面,幼儿根据自己所理解的社会关系,对于交往中的规则产生一套自己的看法,这一规则对幼儿自己的行为也有规定。他们就把这种对自己行为的规定看作“物”的观点,如此才会出现这样富有童趣的观点,认为小球从桌子上滚下来是“顽皮的行为”。另一方面,“物”毕竟只是物,所有的只是滚动、跳动等物理特征的变化,它不可能真正地违背幼儿的意志。它对幼儿的反馈要么是“幼儿预料”的,要么是它“不经意的违约行为”,并且常常被幼儿立刻纠正过来,但不管怎样,“物”都是以“沉默”来回应幼儿的。在“物”的“身”上,投射的都是幼儿自己对这个世界和社会的理解。
四、鼓励幼儿与“物”的交往
幼儿与他心爱之“物”的交往是其生活中不亚于与父母、同伴、教师交往的重要内容,对其成长有着人际之间交往无可替代的、促进发展的功能。成人应当鼓励幼儿与“物”的交往。为此,我们认为成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适当选择玩具,丰富幼儿精神生活
玩具是幼儿广泛接触的“物”,它以新颖、有趣的特点,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而深受欢迎,是幼儿生活中的“重要他人”。正如
(二)适度干预交往,培养幼儿良好品行
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习惯需要“从娃娃抓起”。幼儿在与“物”的交往中,能够形成爱护物品、不攀比物品好坏、不与他人争抢等好品德,养成自己收拾物品、不乱丢乱放、自己想玩法等好习惯。作为成人,我们要做一个适当的边缘参与者,既不过多干预,又不放任自流,不闻不问。成人要有意识地与幼儿一起与“物”游戏,并在游戏中引导幼儿形成合理的交往行为和良好的交际品质。
(三)做好榜样示范,优化幼儿生活环境
艾里克森等人的研究指出,幼儿阶段的儿童有一个重要心理特征,那就是“自居作用”,即幼儿模仿心目中的重要他人,如父母、教师等的言语、动作、表情,并以他们的形象来认同自己的行为。班杜拉等人的研究也表明,观察学习、模仿社会榜样是儿童早期学习的重要方式与途径,并且儿童年龄越小,这一方式越突出。成人对生活中的物品轻拿轻放、摆放有致、关爱备至都将是幼儿的榜样,促使幼儿在无形中学习成人的这些行为和态度。相反,若成人对物件乱摆乱放、呼来喝去,那么幼儿也可能将其作为自己行为的榜样。因此,成人对待“物”的方式,虽是小节却不容忽视。
(四)保证适量交往机会,塑造幼儿完满人格
这里提出幼儿与“物”的交往这一概念,是就幼儿交往的事实做的论述,它不仅是为了提醒成人关注这一独特的交往形式,更是要求成人注意为幼儿提供与“物”交往的适量机会。在幼儿的日常生活中,既不能让幼儿远离那些“可爱”的“物”,也不可把幼儿安置在“可恶”的“物”中。而在鼓励幼儿与“物”交往之余,成人还要有意识地引领幼儿接触家庭、幼儿园、社区里的成人和其他幼儿,增进幼儿与他们的交往,以促进幼儿与人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从而理解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规则,促进其社会化的顺利进行。成人的这种引导同时有助于避免幼儿过于沉湎于“物”,而对人群或其他个体产生交往恐惧或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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