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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疗由谁来保障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育儿知识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据《中国青年报》 “女儿小莽9个月了,胆道闭锁。她从满月以后一直在看病,用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欠的钱、欠的情可以慢慢还,女儿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所以请大家帮帮我,我以后一定会努力挣钱,慢慢报答所有好心人……”近日,新浪网育儿北京论坛上的这个帖子,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众多网友纷纷捐款。

近年来,有关儿童患病、社会献爱心的报道层出不穷,我们在同情、怜悯、感受人间真情时,却也有了反思: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儿童的医疗保障最为薄弱。在向社会请求援助之外,能否建立起一个覆盖所有儿童的医疗保障体系?

儿童医疗费用 成了“没娘的孩子”

“我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多弄点钱给孩子治病!”侯玉清说,“哪怕卖房子卖地。”在北京儿童医院的病房门口,他抹着眼泪说。

侯玉清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妻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企业做文秘,他则与朋友合伙做起了印刷生意。2003年,他们的儿子侯洋出生,一家人1万多元的年收入,算不上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儿子侯洋被查出患有白血病,住进了北京儿童医院。3个疗程下来,治疗费花了8万元,除了积蓄,“跟亲朋好友又借了5万元,但治病的钱还是远远不够。”

“红十字会也找过了,说救助不过来,只能等有人捐款。”侯玉清痛苦地搓了搓手,“现在最怕的就是医院来电话,不是孩子出事儿了就是要钱,真不敢接啊!”

北京儿童医院,每天都在上演着这样的故事。由于孩子没有医疗保险,即使是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动辄上千元的医疗费,也是许多家庭头疼的问题。

严女士的儿子今年4岁,去年因为肺炎住过一次院,“总共花了近1万元。”严女士说,他们夫妻双方的父母原先都在事业单位工作,她小时候看病的花费都是由父母单位报销。她想不通,为什么现在生活好了,家里又都是独生子女,孩子的医疗费反而没处报了。
根据原政务院195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2年《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都享受劳保医疗。

“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及革命残废军人”享受公费医疗,经费“统一拨给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统筹统支”。随后,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扩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

由于单位保障的非社会化,导致了这种医疗保险体制覆盖面窄、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全国各地以不同形式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年底,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有各自的支付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小病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大病费用。

在这个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中,没有涉及职工家属,于是,儿童的医疗费用就成了“没娘的孩子”。有的单位沿用原来的劳保医疗制度规定,双方职工各自负担孩子医疗费用的一半,但大部分单位都不负责儿童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对儿童的保障水平就更低。

家长集资 少儿住院互助金只能“有限救助”

2004年9月,北京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设立少儿住院互助金启动。由此,北京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建立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城市。

北京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主任于瑞琴告诉笔者,少儿住院互助金是在广大家长集资基础上构建的少儿医疗保障网,在儿童因病、伤住院时按规定支付部分医疗费用,解决一家一户风险独当的困境。

据了解,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少儿每学年交纳50元后,因伤、病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就可以按照比例报销。根据《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院医疗费的50%由家长自理,其余50%由互助金分级支付,支付比例从60%至90%不等,最高不超过8万元。 然而,如今北京市能够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仅有两类,一是有北京户籍的儿童;二是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员在京居住子女。

“人群不固定,发病率、住院率不好统计。而少儿住院互助金要根据孩子发病、住院的比例确定交费标准、报销额度等,如果比例不固定,就无法保证平衡运作。”因此,于瑞琴表示,要将这部分孩子纳入少儿住院互助金范围,有很大难度。

虽然少儿住院互助金能够解决一定的困难,但它只是儿童医疗救助制度缺位时的一种补充,于瑞琴认为,“建立政府主导的儿童医疗保险制度,让所有儿童无论得什么病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帮助,”才是最终目标。

医保“全覆盖” 让儿童不再是“被遗忘的人群”

全国政协委员朱宗涵,已经连续3年提交为儿童建立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提案。在他看来,占总人口22.89%的儿童作为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问题,理应得到全社会的重视。

目前,这些建议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因为涉及多个部门,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起来的。”朱宗涵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顾昕则认为,有一个最为节省成本的办法,“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中,允许职工自主选择为第二个、第三个人投保,自行支付保费。”

顾昕说,“可以选择配偶,也可以选择孩子。这就能经济、方便地让孩子得到医疗保障。”他认为,就儿童单独再搞一个医疗保障体系,必要性不大。“最好的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把孩子和职工放在一起。附属于职工医保制度,可以有效地降低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的成本和风险。”

顾昕提出,“对没有单位或工作的人,劳保部门可以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方便他们购买。”对于18岁以上的高校大学生,他也提出了设想,“教育部可以将这个‘团体’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比如可以设3个不同险种,由学生自行选择。”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的一位研究人员则认为,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实行全民医疗保障。去年国务院研究中心的一项医改报告发表后,曾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作为课题组成员之一,这位研究人员向记者透露,目前他们正在进行第二阶段的研究,将对医疗保险的框架有个整体设计。

如果按照这个整体化的医疗保障方案设计,儿童就不再会成为被遗忘的人群。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是按人群划分的,而在当前人口流动日益加剧的形势下,这种保险方式不仅覆盖面小,而且容易导致资源浪费。

他举例说,目前美国实行的就是职工连带保障儿童的医疗保险模式,但非在职人员家庭的儿童难以获得保障,于是又出台了一个针对这部分儿童的保险办法,由政府为他们负担大部分医疗费。结果,一些在职职工为了“沾光”,在缴纳保险费用时选择不为儿童缴纳连带保费,政府不得不再出台新的办法来遏制这种现象。

这位研究人员认为,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模式跟美国一样,都是属于“打补丁”的方式,其覆盖人群既可能重叠,也可能会遗漏,结果导致医疗支出越来越高,保障水平反而越来越低。而改变这种“一人生病,全家跌倒”现状的根本办法,是整合按人群划分的各种医疗保险,实行全民医疗保障。

他认为,近年来,政府在医疗方面投入很大,但收效并不好,主要是控制不够。大部分投入,都被用于购买大型医疗设备,真正用在老百姓身上的很少,这样受益的主要是医院,而不是患者。

从各国的医疗卫生实践来看,政府在卫生方面投入越多,国家医疗总费用越少。“因为面对医院,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患者只能无条件地接受各种看病费用,很有可能一病就病得倾家荡产。但如果政府代表民众面对医院,可以集体埋单,从总量上控制医疗费用,避免让老百姓因病致穷。”

据报道,上海将探索建立一个覆盖全体本市户籍18岁以下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其主要思路已经明确,第一是城乡统一,不管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全部覆盖;二是从解决突出矛盾入手,保住院和门诊大病。

上海市卫生局的相关人士表示:“这项政策出台之后,上海就形成了针对各类从业人员、无业无保老人、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等三个层面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上做到所有人群全覆盖。”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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