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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青少年缺少家教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家庭教育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她从检三十余载,始终工作在检察一线岗位上。近年来从事未成年监所检察工作,她以一颗慈母之心,教育、挽救每一个失足青少年;她以微薄的收入,为未成年人购买大量的学习及生活用品,费用达三万余元,使千余名未成年人得到关爱,被在押未成年人亲切地称为“栗妈妈”。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感动海淀”十大文明人物获奖者、海淀团区委青少年彩虹之家工作人员栗翠华做客人民微博,以“一颗慈母心 关爱青少年”为题与网友交流。栗翠华指出,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为未成年人创建和谐环境。

  栗翠华认为,一是家庭环境,家长要以身作则,要有正确的教子观,多与孩子交流沟通;二是学校环境,学校要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三是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帮教居无定所的未成年人。

  栗翠华称,大墙内的青少年是违法犯罪进来的,他们多数人学历低,不思进取,都有不良行为,又缺少家教。因此,对他们的心理疏导是很有必要的,要从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关爱和帮教,使他们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健康成长,将来贡献社会。

  “我将自己掌握和实践的法律、道德等知识讲给那些失足青少年,教育他们自强、自立,增强法制观念,走正路。”作为一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和兼职教师,栗翠华一直在做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用一颗爱心去了解孩子们的心理状况和需求,在学习、生活上去帮助关爱青少年,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教育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要有一颗爱国的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世界观。也让他们有一份责任心和感恩的心,感恩帮助过他们的人,使青少年能够在祥和、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下健康成长。

  栗翠华希望,违法犯罪的孩子出监后有学上或有工作做,社会不能歧视他们,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人们的关爱。她说,失足青少年在社会上应该有人管,不能让他们无所事事。大部分刑满释放的孩子,回到家里都没有学习和工作,致使有的青少年再次犯罪。让失足青少年能够进到学校上学,督促失足青少年的父母引导和帮教,不再上学的青少年,达到工作年龄应适当给其安排一份工作,社会和政府应关心这些失足的青少年。

  栗翠华建议,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学法、守法。要接受正面教育,远离不良行为,远离违法行为,更要远离犯罪,在社会上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学校要做遵规守纪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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