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是一种美的艺术,它有很强的感染力。同时,舞蹈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一部分,在其他不同领域的交叉融合过程中发挥着中介作用,非其他各领域所能比拟。因此,通过正确的系统化的舞蹈教学来发掘幼儿的潜能,塑造幼儿健康活泼的个性,促进幼儿全方面的发展,使舞蹈教育真正成为各教育领域之间联系的纽带,首要的是启发幼儿对舞蹈的热情,以生动活泼、多样化的教育手段来激发幼儿对舞蹈的兴趣。
重视情与趣的转换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多次提到:激发幼儿情趣,体验审美愉悦和创造的快乐,体现自我表现和创造的成就感。
实际上,幼儿很容易对舞蹈活动表现出热情和兴趣,但这种表现是浅层的,往往带有情绪色彩,容易停留在“好玩”、“我喜欢”的水平上。这种兴趣很不稳定,容易波动。所以,激发幼儿对舞蹈的兴趣很有必要,即将其浅层的表现引申并提高到一定的深度,也即把幼儿原有的兴致导向内化,将表面的热情转化为主动从事舞蹈的推动力,使之成为积极主动的参加者。
循序渐进,培养幼儿初步的艺术创造力
幼儿舞蹈教育活动,要求以幼儿为本,强调主动性,改变幼儿被驱使进行舞蹈活动的被动地位;强调幼儿舞蹈教育对幼儿自身的影响作用、对幼儿发展的促进作用,改变使舞蹈成为技能训练和表演的功能。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教学中,为幼儿创设可以引发其学习舞蹈热情的环境,使幼儿产生对舞蹈学习的兴趣后再对其进行舞蹈教育。
然而,舞蹈教育并不是机械的模仿,长久的模仿将使幼儿丧失创造能力。过去,我们让幼儿学习舞蹈是为了培养幼儿的技能,因此过分地强调了模仿。但现在,舞蹈教育是为了培养幼儿的创造能力,即通过舞蹈教育开发幼儿的感受、想象、理解创造等思维阶段的潜力,从而提高培养幼儿的创造意识及综合能力。也就是说,我们过去是培养技能型幼儿,而现在要培养的是思维性的创造型幼儿。
创设环境,引发幼儿学习舞蹈的兴趣
近几年来,笔者摸索着进行舞蹈教学,发现要想使幼儿尽快地进入角色,就要从幼儿的兴趣入手。首先,让幼儿观看各种风格及形式的舞蹈。笔者为此收集了许多风格及模式的幼儿舞蹈节目,在幼儿进行活动区活动时,便在音乐区中用电视播出,这样就吸引了许多幼儿前来观看。有时,孩子们看到兴奋时还跟着一起手舞足蹈着,尽管动作不标准,不正确。但这已经是兴趣的开始了。接下来,笔者用照相机捕捉着他们的舞姿,冲洗出照片后挂在墙上,孩子们又一次地争先恐后观看。从此,越来越多的孩子开始在电视机前模仿着节目中的动作。在闲暇之时,还可以看见他们在互相交流,互相比赛谁学的动作多呢。
培养创造力并不摒弃模仿
应该说,在舞蹈教育中模仿是必要的,任何艺术的审美创造都来源于生活,模仿着世间万物的千姿百态。因此,培养创造力并不是要摒弃模仿。在舞蹈教育活动中,模仿是需要的,它是最初的学习方式,但必须较快地跨越这一阶段,独立思考,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
身体的动作本身是音乐的化身,即身体的动作产生于音乐,反过来音乐也体现在肢体动作中。因此,舞蹈在与音乐的相辅相成的合作过程中,进入较完美的地步,使观者与舞者的情感融为一体。所以,舞蹈教育也应同时从身心两方面去启发、引导和训练幼儿,就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见到的一样:当幼儿听音乐时,会自然而然地摇头晃脑、手舞足蹈,这就是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同时产生强烈反应的表现。当幼儿接触舞蹈的同时,我们就应引导他们从心理上感受舞蹈、理解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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