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孩子做事权利的另一面,是“伺候”孩子。
我们希望帮助孩子完成各项有用的活动。我们本能地想去帮孩子做这做那。但这对于孩子并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帮助,有时它对孩子的发展是不利的,因为它阻碍了孩子的自发行为。
我们倾向于认为孩子就像小狗,然后我们像对待宠物狗那样清洗、喂养他。然而,孩子必须亲自去做这些事。事实上,无论在身体方面还是在智力方面,孩子与生俱来就拥有完成这些工作的能力。我们对他的责任,是协助他完成他所要做的事。
如果一个母亲只是喂东西给孩子吃,而不去教他如何拿勺子、如何将食物送入口中,那么她就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母亲。她侵犯了孩子最基础的尊严——她把孩子看成了玩偶。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任何有效的行为,必须能够帮助孩子在使其自身独立的道路上前进。我们要教会他如何独立地行走、奔跑、上下楼梯、拾起掉落的物品、自己穿脱衣物、自己洗澡、清楚地表达自己。我们应在孩子希望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时给他恰到好处的帮助。
人人都知道,教孩子自己吃饭、洗澡、穿衣是个既单调又责任重大的过程,它需要很大的耐心,相比于大人代替孩子完成这些事还要麻烦许多。但前者是一个“教育者”应该做的,后者则是一个“仆人”的工作。虽然后者对家长来说要简单许多,但对孩子是相当不利的,它在孩子发展的道路上设置了障碍。
一旦逐渐理解了孩子总是试着学会独立,那么就应该给他们这种学习独立的机会,应该鼓励孩子。四岁的孩子就能够自己整理床铺了,而且十分乐意。但如果这时,妈妈说“噢,全被你弄乱了”,那这一切就结束了。家长不应当采取批评的态度。孩子有去做这些事的想法就足够了。家长可以试着这么说:“让我们一起来做吧。”在不断重复的过程中,孩子会逐渐明白并完善自身的能力。
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是一种培养人的普遍概念。需要认识到的是,正是孩子的这些倾向指引着他们不断成长,因此家长必须认识到这些倾向并迎合孩子的这些倾向。
“帮助生命”必须是与人类的倾向相关联的。探索、定位、重复、工作,这些都是人的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顾及这一系列的人类倾向,没有比日常生活练习更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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