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市教委下发《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项目管理办法》。根据要求,本市七、八年级学生每学期应参加5次开放科学活动,按任务单要求完成1次活动计1分,两学年累计应参加20次活动,满分为20分。学生参加活动累计分数,中考时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原始成绩。
据了解,市教委从去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课程。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采取观察实验、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每次2小时的学习,其中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时间为学生动手实践,北京市初中学生在两年时间内要完成20个项目的学习。
根据《办法》要求,开放科学活动采取自主选课以及送课到校两种方式实施,其中自主选课要求各资源单位在网络平台发布活动课程,学生根据兴趣自主选择,每次参加活动学生来自不同区、学校,单个项目每次活动一般不超过30人。
据悉,开放科学活动应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资源。符合征集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与博物馆、企业、社会团体、中小学等企事业单位均可参与申报。资源单位要组建专业团队,根据学生身心特点、教育规律、科学活动规律开发并申报活动项目。同时,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项目开发应结合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采用实验探究、动手制作、实践体验等方式实施。活动应设计具有不同难度、复杂度,分别符合七、八年级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生认知能力水平。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开放科学活动每人次实施经费标准按照两类三级划分,一类为财政供养单位,分为275元、241元、194元三级;二类为非财政供养单位,分为334元、291元、234元三级。对于到延庆、密云、平谷、怀柔以及河北迁安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弟学校等地送课到校活动,按照每次活动每人次35元给予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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